中國娼妓史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國歷史中最早關於娼妓記載是春秋時代管仲建立的官妓制度[1]:93,漢武帝時加以制度化。陳東原認為中國有妓女真正開始於漢武帝時的營妓[2]。妓女依身份歸屬可分為宮妓、營妓、官妓[a]、家妓和民妓等。本人與妓院或上級機構存在依附關係,沒有人身自由,她們多是罪犯、罪犯家屬、販賣人口或戰俘。妓女社會地位低下,而將大臣或敵方的女性家屬發配為妓女,亦是君主所使用的懲罰手段[b]。 中國古代「娼妓」本作「倡伎」,本意是歌舞表演中的女演員。許慎《說文解字》有「倡」字無「娼」字。梁朝顧野王《玉篇》始出現「娼」字。
中國歷史中最早關於娼妓記載是春秋時代管仲建立的官妓制度[1]:93,漢武帝時加以制度化。陳東原認為中國有妓女真正開始於漢武帝時的營妓[2]。妓女依身份歸屬可分為宮妓、營妓、官妓[a]、家妓和民妓等。本人與妓院或上級機構存在依附關係,沒有人身自由,她們多是罪犯、罪犯家屬、販賣人口或戰俘。妓女社會地位低下,而將大臣或敵方的女性家屬發配為妓女,亦是君主所使用的懲罰手段[b]。 中國古代「娼妓」本作「倡伎」,本意是歌舞表演中的女演員。許慎《說文解字》有「倡」字無「娼」字。梁朝顧野王《玉篇》始出現「娼」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