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委員
中華人名共和國政府高級職務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國務委員,有時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1]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務委員[2],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及其常務會議內地位僅次於總理和副總理的組成人員,與副總理同為國家級副職公務員、黨和國家領導人。現任的國務委員為王小洪、吳政隆、諶貽琴。
Quick Facts 國務委員, 類別 ...
國務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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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
類別 | 無任所高級閣員(相當於政府副首腦) |
地位 | 國家級副職公務員、黨和國家領導人 |
所屬 | 國務院全體會議(作為國務院組成人員) 國務院常務會議 |
直屬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
官邸 | 中南海(無正式規定) |
機關所在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 |
提名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
任命者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根據全國人大會議的決定 |
任期 | 5年(可連任1次) |
先前職位 |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務委員 |
首任 | 余秋里、耿飆、方毅、薄一波、姬鵬飛、黃華、張勁夫、張愛萍 |
設立 | 1982年5月4日 |
網站 | 中國政府網國務院組成人員活動專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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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5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對國務院組成人員進行重大調整,增設「國務委員」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國務委員協助國務院總理工作,受總理或國務院常務會議的委託,負責某些方面的工作或重大的專項任務。國務委員的人選,由國務院總理提名,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投票決定,並由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大會議的決定任命。作為國務院的組成人員,國務委員每屆任期5年,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國務委員的行政待遇與國務院副總理同級,但政治排名在副總理之後。在黨內地位上,於1985年9月中共十二屆五中全會後,國務院副總理均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均為中共中央委員,但並不一定是中央政治局委員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