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轄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劃單位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轄區(通常簡稱為區)為設區的市城區劃定的行政分區,行政區劃上屬縣級行政區,行政級別上通常為正縣處級。
市轄區管轄的區域以街道為主,也包括鄉鎮,由於近年來市轄區擴大等原因,部分市轄區以鄉、鎮為主,如廣西的欽州市欽北區。一般地,市轄區人民政府的職能比縣人民政府、縣級市人民政府要少,因為很多政府職能被上收至地級市。如,市轄區的公安分局,可由市公安局垂直領導管理。特別是市轄區的交通警察大隊,基本上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實施垂直管理領導,以統一市區內的交通管理權責。此外,國土資源、規劃、工商、質監、煙草專賣、檢驗檢疫等也多由市局直管。[1]
特別地,直轄市的市轄區行政級別上為正地廳級,副省級城市的市轄區行政級別上為正局副廳級。但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的市轄區在民政部行政區劃登記中,也仍屬於縣級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