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行政區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直轄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級行政區單位,與省、自治區同屬省級行政區。最早的法律定義,源於1954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第53條。
Quick Facts 直轄市[1], 分類 ...
直轄市[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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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直轄市分布圖 | |
分類 | 省級行政區 單一制 |
位置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數量 | 4 (#1 北京 #2 天津 #3 重慶 #4 上海) |
人口 | 12,938,224 (天津) – 28,846,170 (上海) |
面積 | 6,341 km2(2,448.1 sq mi) (上海) – 82,400 km2(31,816 sq mi) (重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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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並不是地理學意義上的一個城市(即一個人口較為稠密的定居點),而是一個包括了一個主要中心城市地區(即通常意義上的城市)和更大範圍的周邊農村地區所包含的規模較小的城市(市轄區和街道)的行政單位。這種大型的直轄市區劃可達到超過 100公里(62英里)。通常以「市區」來代表直轄市中的中心城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