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君主政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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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制在中世紀的歐洲一直是主流的政體,間中與公社制對抗,海上共和國和瑞士邦聯就是當中的著名例子。十九世紀之時,君主制依然在歐洲有重要地位。近代二十世紀初,共和制及共和主義逐漸興起,但當時的歐洲共和國只有法國、瑞士和聖馬利諾。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大部分君主制度因為戰爭或革命而被推翻。到二十一世紀,歐洲大部分國家均為共和國,由選舉產生國家元首。
歐洲目前只剩下12個君主國,當中7個為王國(丹麥、挪威、瑞典、英國、西班牙、荷蘭和比利時)、3個親王國(安道爾、列支敦士登和摩納哥)、1個大公國(盧森堡)、1個神權國(梵蒂岡)。
歐洲君主制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近世立國及拿破崙戰爭期間立國,前者有丹麥、挪威、瑞典、英國、西班牙和安道爾;後者為列支敦士登、比利時和盧森堡。至於梵蒂岡則在1929年獲承認為主權國,由聖座和教宗統治。
10位歐洲君主是世襲登基(英語:Hereditary title),其餘2位是選舉產生,梵蒂岡的教宗透過秘密會議選出,而安道爾親王則由直選選出的法國總統和教宗委任的烏格爾主教共同擔任。
9個歐洲君主國為君主立憲國,君主被立法禁止動用或按慣例(英語: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political custom))不會使用政治權力,因而不會影響國家的政治;列支敦士登和摩納哥則被視為半君主立憲國,兩國的親王依然會對政界施加不少影響力;梵蒂岡則是政教合一的君主專制。目前各個君主國內雖然有小部份要求廢除君主制的支持者(例如英國的共和國黨(英語:Republic (political organisation))),但未見有明顯大規模的浪潮。
12個君主國中的一半是歐洲聯盟成員國,即比利時、丹麥、盧森堡、荷蘭、西班牙和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