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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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豐安(1975年11月20日—),前棒球選手。出生地於南投縣埔里鎮。因為後腦勺扁平,學生時期就有「阿扁」的諢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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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蔡豐安, 首秀 ...
蔡豐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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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壘手 | |||
出生: (1975-11-20) 1975年11月20日(48歲) 台灣南投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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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秀 | |||
1997年3月5日,代表三商虎 | |||
生涯成績 (2008年2月止) | |||
打擊率 | 0.262 | ||
全壘打 | 71 | ||
打點 | 369 | ||
球隊 | |||
生涯成就與獲獎紀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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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效力三商虎,1999年三商虎隊宣布解散,被兄弟象相中而得以延續職棒生涯,2002年打出生涯最多的21支全壘打,打擊率2成94、打點84分也是歷年最佳,同時打響與隊友彭政閔、陳致遠所組成的「黃金三劍客」名號。
但從2006年5月起,蔡豐安被以受傷為由,降為二軍球員。同年8月2日突然由兄弟象球團以「不適任」理由遭球團向中華大聯盟放於「讓渡名單」,由於在於其規定二十四小時內無其他球隊與其洽談簽約,因此蔡豐安的職棒生涯至此告一段落。蔡豐安事件在網路上曾引起熱烈討論,一般認為此一事件與兄弟象領隊洪瑞河的態度有很大關係。
2010年1月,蔡豐安因涉入職棒舞弊簽賭案,檢察官約談後聲請羈押,板橋地方法院(今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20萬元交保。洪瑞河表示,2006年象隊釋出蔡豐安時,「他就已承認這事」,所以球團才將他釋出。蔡豐安表示他絕無涉案,將會在基層繼續教球。中華棒協和學生聯盟則宣布禁止蔡豐安登錄為教練、參加比賽。
2011年6月30日板橋地方法院認為其涉案屬實,判處蔡豐安1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後來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蔡豐安確實舞弊,但依照舊法,所犯之罪並非一罪一罰,連續犯應視為一次犯罪,將1年有期徒刑,改為6個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