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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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自由(英語:financial independence)是指工作並不為了錢,而錢完全夠用的狀態[1]。只要資產產生的被動收入等於或超過日常開支,便稱之為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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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財務自由方面來說,資產是不用工作就能把錢放到口袋裡的東西(資產產生被動收入),而負債則是從你的口袋裡把錢拿走的東西。因此,你的私家車就不再是普通意義上所說的資產。一套用於出租盈利的物業才是資產,因為它完全歸你所有,每月產生的收入抵消了你交納的物業稅後還有盈餘。而你自己住的房子就不再是資產,因為你還要為它負擔抵押貸款以及因此產生的貸款利息,即使還清了抵押貸款和貸款利息,你仍然要承擔房屋的維護、物業稅等項目開支。
下面各項是實現財務自由的標準原則:
財務自由跟你是否年輕或有多少錢無關。如果你能從本職工作以外的途徑賺到足夠你日常開銷的錢,你就已經財務自由了。年齡可能跟財務自由無關,假設你現年25歲,每月開支1000塊錢,你的資產每月產生1001塊錢的被動收入,你就財務自由了,你可以選擇你想做的事情,而不必擔心下一頓吃什麼或者住哪裡。假設你現年50歲,月入百萬,但每月開銷超過百萬,那你仍然沒能達到財務自由,你仍然不得不繼續月入百萬地這麼維持下去。
有人[2]認為,財務自由僅僅適用於少量人口,如果絕大多數人都試圖達成財務自由,那麼該系統將不可避免地崩潰。該理論認為財務自由所依賴的被動收入,來源於其他人的主動收入。這和產生嬰兒潮退休問題[3]的原因基本相似,其中關於當占人口大多數的戰後嬰兒潮一代陸續開始領取退休金時,社會保障體系被預言將會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