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伶
前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陳美伶(1958年—),中華民國政治人物,生於花蓮市,現居台北市。為常任文官出身,1980年高考法制人員第一名及格進入法務部服務,歷任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及訴願委員會主任委員、第一次蘇貞昌內閣行政院副秘書長[1]、臺南市政府秘書長[2]及林全內閣的行政院秘書長、賴清德內閣與第二次蘇貞昌內閣政務委員兼任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與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召集人[3]。現任台灣地方創生基金會董事長,並於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擔任講座教授。
Quick Facts 陳美伶, 行政院院長 ...
陳美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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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5任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兼任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召集人 | |
任期 2017年9月8日—2020年5月19日 | |
行政院院長 | 賴清德 蘇貞昌 |
前任 | 陳添枝 |
繼任 | 龔明鑫 |
行政院政務委員 | |
任期 2017年9月8日—2020年5月19日 | |
行政院院長 | 賴清德 蘇貞昌 |
中華民國第36任行政院秘書長 | |
任期 2016年5月20日—2017年9月7日 | |
行政院院長 | 林全 |
前任 | 李四川 |
繼任 | 卓榮泰 |
臺南市政府秘書長 | |
任期 2010年12月25日—2016年5月20日 | |
市長 | 賴清德 |
前任 | 首任 |
繼任 | 李孟諺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女 |
出生 | 1958年(65—66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花蓮縣 |
國籍 | 中華民國 |
政黨 | 無黨籍 |
配偶 | 林正義 |
居住地 | 中華民國臺北市大安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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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台灣法制工作,包括研修民法、制定政府資訊公開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程序法、國家賠償法、刑法電腦犯罪、檔案法等。在文化、輔仁、世新等大學教授基礎法學相關課程,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行政法。曾協助其老師戴東雄研擬「人工生殖法」中含代孕的草擬[4]。在國發會主委任內主要推動方向有扶植新創產業、推動地方創生、引進外國專業人才、訂立開放資料國家標準以及與歐盟就GDPR(一般資料保護規則)適足性認定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