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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亞·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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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亞·潘恩(英語:Elijah Paine,1757年1月21日—1842年4月28日)是佛蒙特州最高法院法官、佛蒙特州聯邦參議員和佛蒙特聯邦地區法院聯邦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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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教育及職業生涯
潘恩1757年1月21日出生於英屬美洲康涅狄格殖民地布魯克林。[1]潘恩就讀於公立學校,並於1776年至1777年美國獨立戰爭期間在大陸軍服役。[1]1781年,他從哈佛大學取得文學學士學位,後於1784年學習法律。[1]他後來取得了律師資格,並於1784年至1787年間在佛蒙特州溫莎私人執業。[1]他還曾在佛蒙特州威廉斯敦經營農場並建立定居點。[2]此外他還在佛蒙特州諾斯菲爾德建立了一家布廠以及一家鋸木廠和磨坊。[2]他於1786年擔任佛蒙特州制憲會議秘書。[2]他於1787年至1789年擔任佛蒙特共和國眾議院議員。[1]1788年至1791年間,他擔任佛蒙特州倫道夫地區遺囑認證法院法官。[1]而在1791年至1793年間,他擔任佛蒙特州最高法院法官。[1]1793年,潘恩競選佛蒙特州第二國會選區聯邦參議員席位,最終以遠遠落後於反聯邦黨議員納撒尼爾·奈爾斯的結果位居第二。[3]
國會生涯
潘恩於1794年當選為佛蒙特州聯邦參議員[2],後於1800年以聯邦黨人的身份再度當選。他於1795年3月4日至1801年9月1日任職,之後辭職接受聯邦司法職位。[2][4]
聯邦司法生涯
潘恩於1801年2月24日被約翰·亞當斯總統提名接替塞繆爾·希契科克空出的美國佛蒙特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職位。[1]他於1801年2月25日得到美國參議院的批准,並於1801年3月3日正式獲得任命。[1]1842年4月1日,潘恩因辭職而終止其任期。[1]
在擔任聯邦司法職務的同時,潘恩還於1815年至1842年間擔任佛蒙特州威廉斯敦的郵政局長。[1]
逝世
家庭
以利亞·潘恩是塞思·潘恩的兒子,他與新罕布什爾州普利茅斯的莎拉·波特結婚。[6]這對夫婦共有四個兒子,他們分別是著名醫生馬丁·潘恩、紐約最高法院法官小以利亞·潘恩、著名律師喬治·潘恩以及1841年至1843年任佛蒙特州州長的查爾斯·潘恩。 [6]
會員資格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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