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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R·布拉德利
美国政治人物(1754—1830)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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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羅·布拉德利(英語:Stephen Row Bradley,1754年2月20日—1830年12月9日)為美國律師、政治人物及法官,他於19世紀初期擔任佛蒙特州聯邦參議員及美國參議院臨時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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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生活
布拉德利於1754年2月20日出生在康涅狄格殖民地沃靈福德(現屬柴郡)地區。[1][2]他是摩西·布拉德利和瑪麗·羅·布拉德利的兒子[3][4],亦是斯蒂芬·布拉德利的孫子。其中斯蒂芬·布拉德利是紐黑文的鐵匠,共有兄弟六人,在移民美洲之前曾在克倫威爾鐵騎軍服役。[4]
布拉德利於1775年畢業於耶魯大學。[5]畢業後布拉德利被任命為康涅狄格民兵上尉,後晉升為少校。他曾指揮柴郡志願軍,並於1776年12月成為副官。他後來晉升為拍賣負責人(拍賣繳獲的敵人和效忠派財產)和軍需官,隨後在1777年4月27日英國進攻丹伯里時擔任大衛·伍斯特將軍的副官,在戰鬥中伍斯特受致命傷後死去。[5]戰鬥結束後,布拉德利辭去了軍官職務。
1778年,他獲得耶魯大學文學碩士學位。[6]1779年,他移居佛蒙特州威斯敏斯特,在利奇菲爾德法學院創始人塔平·里夫的指導下學習法律。[7]1779年,布拉德利取得律師資格,開始在威斯敏斯特從事律師工作,成為該鎮的重要公民。[8][9]1779年10月,立法機關選舉他為佛蒙特共和國五名駐美國國會的代表之一。1780年初,他撰寫了一篇題為《佛蒙特呼籲公正公平的世界》的文章,捍衛佛蒙特州的獨立權利,反對紐約、新罕布什爾和馬薩諸塞對佛蒙特的爭奪。[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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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涯
1780年6月,布拉德利獲任佛蒙特坎伯蘭縣的地方檢察官。[1][4]他曾擔任遺囑登記員和鎮書記員,並於1783年擔任縣法官。[10]他還在18世紀80年代於佛蒙特州眾議院任職長達七年之久。1785年,他擔任佛蒙特共和國眾議院議長。[4]
布拉德利仍在民兵中承擔更多責任。他於1780年8月被任命為中尉,後於同年10月晉升為上校,擔任第一軍團指揮官。後來他晉升為準將,擔任第八旅指揮官並任職至1791年。[11]
他於18世紀80年代擔任佛蒙特高等法院法官,1788年擔任佛蒙特最高法院法官。布拉德利在解決佛蒙特與新罕布什爾州的邊界爭端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12]1791年3月4日,佛蒙特州成為美國的一部分。布拉德利和摩西·羅賓遜被州議會選舉為首批填補佛蒙特州兩個聯邦參議院席位的人。[13] 他於1791年進入美國參議院,支持反行政派。在1794年競選連任失敗後,他返回威斯敏斯特,積極參與法律和地方政治,並在鎮議會任職。
1800年,他作為傑斐遜派候選人再次當選美國參議員,並從1801年底到1802年底擔任參議院臨時議長。1807年再次當選後,他在1808年至1809年期間再次擔任了幾周的臨時議長。[14]
布拉德利因起草美國憲法第十二修正案而受到讚譽,該修正案於1803年獲國會通過,並於1804年獲得批准。[4][15]雖然他是民主共和黨人,但他反對1812年戰爭。[1]
在1813年從參議院退休後,他退出了政壇並返回威斯敏斯特。他在那裡住了五年,於1818年搬到新罕布什爾州沃爾波爾並在那裡度過了餘生。[13] 他在沃爾波爾故居被列入國家史跡名錄。[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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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1830年12月9日,布拉德利在新罕布什爾州柴郡沃爾波爾去世,享年76歲零292天。[17]他的遺體被運回佛蒙特州威斯敏斯特,並安葬在威斯敏斯特公墓。[18]
個人生活
布拉德利以聰明而古怪著稱,是一名優秀的律師和演說家。1800年9月1日,他被米德爾伯里學院任命為研究員並終身任職。[19][20]米德爾伯里學院和達特茅斯學院授予其法學榮譽博士學位。[7]
1780年5月16日,布拉德利與梅拉布·阿特沃特結婚。在梅拉布去世後,他於1789年4月12日與泰勒結婚。1803年9月18日,他與貝琳達·維拉德結婚,這是他的第三次婚姻。[3]他有五個孩子,十幾個孫輩。他的三個女兒嫁給了名流,其中一位是塞繆爾·都鐸。他的兒子威廉·察爾·布拉德利也是一名政治人物,曾在國會任職數屆。[2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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