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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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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圖案,又稱呼和浩特「4·9」女屍案,是於1996年4月9日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發生的一起死刑冤案。報案人呼格吉勒圖蒙古語ᠬᠥᠭᠵᠢᠯᠲᠦ中蒙通用轉寫Xögǰiltü西里爾字母Хөгжилд,意為「繁榮旺盛的」[1];1977年9月21日 - 1996年6月10日)因遭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的刑訊逼供和法院的審判不公而被認定為殺人犯,且在「嚴打」期間根據「從重從快」的政策在事發後62天即被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造成無法補救的結果[2]

事实速览 呼格吉勒圖案, 刑事訴訟資訊 ...

2014年11月起,此案進入再審程序[3]。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4]最高人民法院下屬的《人民法院報》以「內蒙古呼格吉勒圖再審案」之名列為201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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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偵辦與判決

1996年4月9日,位於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的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廠家屬區公共廁所內,一年輕女子遭到強姦並殺害。當晚,呼格吉勒圖最先發現該女子遇害死於公廁內,在發現案情後呼格吉勒圖主動找到轄區民警邢芳報案。事後,呼格吉勒圖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特警認為有作案嫌疑並實施拘捕,在調查過程中疑似存在刑訊逼供的行為。1996年4月20日,《呼和浩特晚報》報道了「4·9女屍案」,報道稱兇手為呼格吉勒圖。[5]

在案件仍有疑點的情況下,檢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流氓罪」和「故意殺人罪」兩項罪名對呼格吉勒圖提起公訴,提交的證據包括「證人證言、公安機關刑事科學技術鑑定書、物證檢驗報告、屍體檢驗報告以及現場勘查筆錄」。[6]

1996年6月10日,在案件證據不足並有多處疑點的情況下,呼格吉勒圖仍被按規定程序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在當日遭槍決,至此該案被以「嚴打」期間「從重從快」的原則迅速結案。也正是因為在「嚴打」期間的快速結案,辦理案件的馮志明等四名警察榮立二等功,並被媒體譽為「神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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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期平反與再審

2005年10月23日,趙志紅因涉嫌「2·25系列強姦、搶劫、殺人案」而被捕。在交代曾經犯罪記錄的過程時,趙志紅曾先後四次向警方供述1996年在呼市毛紡大院廁所內姦殺一名受害婦女,即呼和浩特「4·9」女屍案的詳細經過。由於趙志紅對呼格吉勒圖案中強姦殺人過程可以準確描述,並事後經過中國公安部專家多種手段的調查,經測謊認定其證言的可信度達98%以上,證實其確實是該起案件真正兇手。因此,呼格吉勒圖並非「4·9女屍案」的兇手,而該案也屬於冤假錯案。2005年12月16日,《內蒙古法制報》報道了「4·9女屍案」的後續和經過,指出真正兇手應為趙志紅而非呼格吉勒圖。2006年12月5日,趙志紅遞出一份寫在衛生紙上的「償命申請書」,再次重申在公廁內強姦殺害一名年輕女子的兇手是他而非呼格吉勒圖,並希望可以償命[7]。該份文件被當地媒體報道後引起社會輿論的熱議和震動。2007年1月1日起,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死刑核准權。同時,因需調查呼格吉勒圖案,趙志紅死刑執行被延期,被關押在呼和浩特的看守所中[8][9]

2009年5月29日,長期關注呼格吉勒圖案的公安部刑偵專家楊承勛吳國慶向媒體表示,呼格吉勒圖絕非「4·9女屍案」的真正兇手[10]。此外,內蒙古公檢法系統某位不具名的重要官員就呼格吉勒圖案所牽涉的問題,向媒體表示:

直到2010年,內蒙古公檢法部門尚未將此案平反或給出正式說法,受害者呼格吉勒圖的家屬被迫繼續上訪,雖然得到接訪人員的同情,但案件沒有進展[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05條,對於已經生效的判決有三個途徑啟動再審程序:一是做出判決的人民法院(即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將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提交本院審判委員會處理;二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三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11]

2014年11月4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啟動再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並依法進行審理[3]。12月15日,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舉辦新聞發布會宣布再審結果,決定撤銷原判、宣告呼格吉勒圖無罪[4]。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會公布了呼格吉勒圖無罪的具體理由:呼格吉勒圖多次供述的犯罪手段與屍體檢驗報告不符;血型鑑定結論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不能證實呼格吉勒圖實施了犯罪行為;呼格吉勒圖的有罪供述不穩定,且與其他證據存在諸多不吻合之處[12]

內蒙古高院副院長趙建平當面向呼格父母道歉[13]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胡毅峰同時託趙建平交予呼格吉勒圖父母三萬元慰問金,並向他們表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14]

2014年12月30日,內蒙古高院做出國家賠償的決定,決定支付呼格吉勒圖的父母賠償金共人民幣2,059,621.4元[15]。12月31日,呼格吉勒圖的父母領取了國家賠償決定書[16]

2015年11月11日,呼格吉勒圖骨灰遷入新墳,新墓地位於離呼和浩特市區近30公里遠的和林格爾縣安佑生態園內的寶珠山半山腰處,新墓地和舊墳地相距約20多公里。

2019年10月,因牽涉多年前的刑事犯罪問題,曾經主辦呼格吉勒圖案的刑警隊長劉旭被當地紀委監委調查。2020年12月30日,媒體報道其於2019年10月留下遺書後自縊身亡。[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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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責程序

在撤銷原判的文書送達的當天,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宣布已啟動呼格吉勒圖案追責程序[18]。據《法制晚報》2015年9月20日報道,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及賽罕分局的多名警官因涉及馮志明涉嫌職務犯罪案件,接受辦案機關調查,其中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分局大學東路派出所原所長張文,被辦案機關採取司法強制措施[19]。2016年1月31日,新華社報道,對呼格吉勒圖錯案負有責任的27人被有關機關和部門進行了追責[20]

更多信息 當年辦案人員, 案發時職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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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評論

中國大陸部分民眾認為此案件的再審程序是遲來的社會正義事件,並有民眾向呼格吉勒圖父母祝福[32]。也有部分人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體制亟待建設和改善[33],同時亦有人猛烈批評錯判案件的司法人員,要求控告辦案人瀆職行為[3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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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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