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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規模比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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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規模比較法約瑟·哈羅德·格林伯格開發的用於確定語言間語系關係水平的方法。該方法遭多數語言學家拒絕(Campbell 2001):45

格林伯格命名的部分語系現已廣受認可,儘管已有其他人提出來了(如亞非語系尼日爾-剛果語系)。還有一些得到許多人接受,但一些著名專家不承認(如尼羅-撒哈拉語系)還有一些被多數人拒絕,僅有少數辯護者(如歐亞語系),還有一些普遍無人承認(如科伊桑語系阿美林德語系)。

方法論

大規模比較法的理論基礎是,若一組語言在詞彙(包括代詞)和語素方面有許多相似處,形成該組語言共同的連鎖模式時,它們就應當有發生學關係。與比較法不同的是,大規模比較法不要求被比較的語言間有任何規律、系統性對應關係,所需的僅是對相似性的一種印象。格林伯格沒有為證明這樣得到的關係需要多少、多麼相似設定任何標準。[1]

大規模比較通過比較多種語言的基礎詞表來比較相似度,其中還可包括常見語素。Greenberg (1957):41以下表為例說明這種方法,用了九種語言中六個基本詞形式,用字母標籖。

更多信息 A, B ...

據格林伯格的說法,對於關係相當密切的語言,不需任何歷史語言學經驗就可確定基本關係,儘管通過語言類型學獲得的音變知識能讓人走得更快。例如,p>f常見,但f>p相對而言罕見,促使人們假設fi:pi、fik:pix為同源詞,能追溯回共同的祖源*pi、*pik/x。相似地,k>x常見,x>k則罕見,這樣一來選出來的就是*pik而不是*pix。因此,據格林伯格(2005:318),這種語音方面的考慮從一開始就能發揮作用,儘管大規模比較法並不試圖構擬祖語,那屬於晚期研究階段。實際的大規模比較法用的表涉及的元素和語言數量要多得多,項目可以是詞彙,如「手」「天」「去」,也可以是形態,如複數、陽性等(Ruhlen 1987):120。對格林伯格來說,大規模比較法取得的結果已近乎確鑿(Greenberg 1957):39:「基礎詞、語法內容項目相似性的存在,特別是一些語言中反覆出現的情況下,是遺傳關係的肯定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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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比較法的關係

作為識別語言間語系關係的工具,大規模比較法是比較法的一個替代方法。格林伯格等大規模比較法的支持者聲稱比較法對於識別語系關係而言是不必要的;此外,他們還說只有在使用大規模比較法確定了關係之後才能用比較法,使大規模比較成為確定關係的「第一步」(1957:44)。這與主流比較語言學形成鮮明對比,後者用比較法輔助確定語系關係;具體來說,它涉及到對多種語言數據的比較。如果發現了反覆出現的音素對應關係,那這些語言就很可能是有關係的;如果進一步研究證實了這種潛在的關係,那就可以用整理過的對應關係來構擬祖語了。[1]

格林伯格並沒有完全否定比較法,他說「只要我們有了一個完善的語料庫,我就會像其他人一樣去比較和重建,這在我各種歷史語言學文章中可以看到」(1990, 引於Ruhlen 1994:285),並指責主流語言學家散布「一種奇怪的、廣泛傳播的觀念,即我試圖用自己一種新的、奇怪的發明來取代比較法」(2002:2)。在他職業生涯的早期,大規模比較法的理論成熟之前,他甚至說他的方法「與傳統比較法沒有任何衝突」(1957:44)。然而,格林伯格認為比較法在確定語系關係方面沒有發揮任何作用,與傳統的語言比較法相比,其重要性大大降低了。實際上,他的大規模比較法以「他自己的新奇發明」將比較法擱置一邊。[1]

方法論上的經驗主義還反映在他的語言類型學著作上,他認為事實比解釋更有分量(1957:45):

原有聲音系統的重建負責解釋理論,可以解釋在其他證據基礎上已很穩定的語源。在Bopp的*vaida和Sturtevant的*γwoidxe之間,有着長達百年的印歐語音系構擬發展。而這其中,唯一恆久不變的是梵語veda、希臘語woida、哥特語wita「我知道了」間詞義關係的有效性,還有許多其他毋庸置疑的詞根和語素在一開始就已得認可。誰又能想象出來,百年之後的印歐學家會從什麼材料里推出這些相同的形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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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

應用中的錯誤

Lyle Campbell和亞歷山大·沃文等人已經指出了格林伯格所用數據中頻繁出現的錯誤,他們認為這嚴重破壞了格林伯格大規模比較法的可靠性。Campbell在討論格林伯格的阿美林德語系假設時說「幾乎每個人都發現格林伯格的數據中存在大量不確之處」。例如,安第斯語言專家Willem Adelaar指出,「格林伯格數據里錯誤形式的數量可能超過了正確形式的數量」。部分數據甚至似乎連語言都歸錯了。格林伯格還忽視了語言經歷的已知的音變;一旦考慮到這些變化,他指出的許多相似處就消失了。數據系統性錯誤更多:例如,他據過時分類或因名稱相似而將不相關的語言歸為一類。[1][2][3]

格林伯格還任意地將某詞的某些部分視為詞綴,以使詞根與他的數據更一致。他經常在他的數據中如此分析詞綴形式,而不去識別實際的語素邊界;移去詞綴後,這些詞往往不再與他的「阿美林德」重建有任何相似之處。[2][4]格林伯格對這批評回應稱:「多邊比較非常強大,即使是最差的數據,也會得到可靠的結果。不正確的材料應只有隨機的效果,不會對結果產生本質上的影響。」這理由很難說服批評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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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

對大規模比較的突出批評是,它不分借詞和本土詞,而比較法能通過音素對應規律來區分。格林伯格數據中確實有很多沒被識別出來的借詞,例如他列出了烏瓦語baxita「砍刀」的同源詞,但實際上它是從西班牙語machete借來的。[2]Greenberg (1957):39承認在使用大規模比較法時,「特殊情況下,借用的問題可能是值得考慮的」,但聲稱與文化詞相比,基礎詞不太可能是借用的,「如果相似性是由借用造成的,它們將傾向於出現在文化詞中,並聚集在個別反映接觸的文化性質的語義域」。主流語言學家接受了這一前提,但稱這仍不足以區分借詞和本土詞。[2]

據他所說,任何類型的語言特徵都可能被「偶爾」借用,但「基礎詞一定不會被大規模借用」。然而,語言確實能借用大量基礎詞。例如,用Campbell的話說,芬蘭語「從其鄰居波羅的語族日耳曼語族那裡借來了各種基礎親屬詞和身體部位詞,如『母』『女兒』『姐妹』『齒』『臍』『脖』『股』『毛』等等。」格林伯格轉移陣地,繼續堅稱:「派生、屈折、代詞及形態交替是最難被借用的」。然而大規模比較時,形態、代詞與其他詞相比,是邊緣性、數量很少的。格林伯格自己卻也承認它們在他數據中的邊緣化,又說它們「並不是真正必要的」。此外,他舉的相關關係在被比較語言中既無排他性也無普遍性。他正確地指出,代詞、形態的借用罕見,但若不採用比大規模比較更複雜的方法,就不能排除這種情況。[1][2][5]

格林伯格解釋道:「當前的語音對應也不足以測出借詞」,因為「在有大量借詞的情況下,它們往往也能顯示出這種對應關係」。(Greenberg 1957):39-40格林伯格誤解了主流比較語言學的做法:很少有語言學家主張用音素對應排除所有其他證據。這種額外的證據往往有助於區分借用和繼承的詞彙,例如,Campbell提到「某些類型的語法證據(不能用借用、巧合、語言類型學語言普遍性來解釋的證據)可以成為重要的證據,與聲音對應的問題無關」。[5]借詞和本土詞也許不總能分開,但任何方法都有其局限性;絕大多數情況下,比較法可以看出其中的區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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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相似性

從跨語言的角度來看,不相關的詞項之間的偶然相似是很常見的,這是因為世界上的語言中存在着大量的詞位;例如,英語much和西班牙語mucho看着相似,但明顯無關。這意味着,通過大規模比較發現的許多相似處很可能都是巧合。被比較語言中只有一小部分實際顯示了任何給定詞項的匹配時,格林伯格就能有效地從大量語言中挑出看起來相似的詞項,再通過構擬祖語使問題變得更嚴重。[4]儘管代詞和形態不易被借用,但它們也通常顯示一種語言音位的子集,使跨語言的偶然相似變得更有可能。[1]

格林伯格在比較詞彙時還允許有很大的語義自由度。雖然比較語言學確實允許一定的語義自由度,但他允許的程度卻大得驚人,例如,他的一個比較涉及「夜」「排泄物」「草」等詞。這樣比較的精度實在打消不了讀者的疑慮。[4]

擬聲詞

大規模比較法的支持者常忘了排除那些通常被認為對證明語言關係不可靠的詞類。例如,格林伯格沒有將擬聲詞排除。擬聲詞常常被排除在語言學比較之外,因為聽起來相似的擬聲詞很容易平行演變。儘管不可能對一個詞是否是擬聲詞做出明確的判斷,但某些語義場,如「吹」「吮」等,顯示出跨語言的擬聲傾向;做出這樣的判斷可能需要深入分析,再應用大規模比較法是很困難的。格林伯格還忘了排除受語音象徵影響的詞,而語音象徵常能扭曲原始詞形。最後,諸如爸爸與媽媽等「幼兒詞」在語言比較中也缺乏價值,因為一般認為它們是嬰兒剛開始語言習得時發出的聲音。大規模比較法的倡導者往往不能充分排除幼兒詞。Merritt Ruhlen甚至試圖淡化在語言比較中這些詞的固有問題。[1][2]許多美洲原住民語言的代詞都以鼻音開頭,格林伯格認為這是共同祖先的證據,但最終其實也可能與早期語言習得有關;阿爾岡昆語族專家Ives Goddard指出,「相當於用來發出n聲的姿勢是哺乳期嬰兒最重要的自願肌肉活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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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爭議的比較法的遺留問題

有關大規模比較法的爭議也可以看作是比較法遺留問題的爭議,比較法是19世紀主要由丹麥、德國語言學家在印歐語系研究中發展起來的。

格林伯格詆毀者的主張

自19世紀比較語言學建立以來,一個聲稱兩種語言有關係的語言學家,無論是否有歷史證據為支持,都要通過描述其詞彙、形態和語法間差異的一般規則來支持這一主張。該程序在比較法(語言學)一文中有詳細描述。

例如,我們可以通過展示前者許多詞可以通過一套相對較小的規則映射到後者的相應詞,來證明西班牙語意大利語的關係—如首字母es-和s-的對應關係,尾字母-os和-i的對應關係,等等。兩種語言的語法間也有許多類似的對應。由於這些系統性的對應關係極不可能是隨機的巧合,到目前為止,最可能的解釋便是,這兩種語言是由一個單一的祖先語言(此處指拉丁語)演變而來的。

所有今天獲廣泛認同的史前語系都是這樣建立的,如印歐語系烏拉爾語系阿爾岡昆語族班圖語支

格林伯格辯護者的回應

比較法的演化過程比格林伯格詆毀者所認為的更加漸進,它有三個決定性的時刻。第一個是拉斯穆斯·拉斯克在1818年觀察到日耳曼語輔音中可能有規則的對應關係;第二個是雅各布·格林在1822年將這一觀察擴展為一般原則(格林定律);第三個是卡爾·維爾納在1875年解決了規則之外的不規則性(維爾納定律)。直到1861年,奧古斯特·施萊謝爾才首次提出了印歐語原形詞根的系統構擬(Lehmann 1993:26)。但就連他也認為這些重構是極其試探性的(1874:8),他從未宣稱這些研究證明了印歐語系的存在,他當做既定事實接受了以前的研究--主要是印歐語研究方面的偉大前輩弗蘭茨·博普的研究。

卡爾·布魯格曼後來接替施萊歇爾成為印歐語的主要權威,與19世紀末其他新語法學派學者一起,將他們的工作提煉成著名的「音變無例外」原則(Brugmann 1878)。[7]

然而,新語法學派沒有把有規律的音素對應或比較構擬視為證明語言間語系關係的方法。事實上,他們幾乎沒有對如何分類語言做出任何聲明(Greenberg 2005:158),唯一處理這個問題的是與布魯格曼共撰《印歐語系比較語法大綱》的貝托爾德·德爾勃呂克(Greenberg 2005:158-159, 288)。據德爾勃呂克(1904:121-122,引於格林伯格 2005:159),博普曾試圖以如下方式證明印歐語的存在:


該證明是通過比較近義詞得出的。這些語言中,動詞、名詞和代詞的屈折在本質上是一致的,同樣,很多屈折在其詞彙部分也保持一致,若假設這齣於偶然,實在顯得很荒唐。

此外,德爾勃呂克採納了後來格林伯格闡述的詞源先於音律限制的立場(1884:47, 引於 2005:288):「明顯的詞源是音律的材料」。

因此,音素對應關係或祖語的構擬對顯示語言間關係的作用要到20世紀才被重視起來,且從來都不是新語法學派的立場。早在比較法建立之前,威廉·瓊斯 (1786)、弗蘭茨·博普(1816)等學者就已經認識到印歐語系的存在了。

此外,印歐語系不是第一個被語言學家們認可的語系。歐洲學者17世紀就已認識到閃米特語族,18世紀認識到了芬–烏戈爾語支,Robert Caldwell (1856)在19世紀中葉認識到了達羅毗荼語系,都遠在施萊歇爾比較構擬法確立之前。

最後,今日並非所有得到語言學家普遍接受的語系都是通過比較法建立的。例如,愛斯基摩–阿留申語系早已被接受為一個有效的語系,但「原始愛斯基摩–阿留申語還沒被構擬出來」(Bomhard 2008:209)。其他語系在得到承認幾十年後才有比較重建,例如亞非語系漢藏語系。也有因語料稀少無法比較重建,如安納托利亞語族呂底亞語(Greenberg 2005:161)。相對地,有些語系有着詳盡的比較重建,但仍有爭議,如阿爾泰語系諾斯特拉語系[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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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方法的延續?

格林伯格聲稱,他根本上只是延續了簡單有效的語言分類方法,這種方法在比較法確立前就已發現了許多語系(1955:1-2, 2005:75),此後也一直如此,如1917年將赫梯語歸入印歐語系(Greenberg 2005:160-161)。這種方法基本上有兩個要點:基本詞彙相似度;屈折語素相似度。如果說大規模比較法與它有什麼明顯的不同,那似乎是理論化以前相對臨時地應用的方法,以及如下補充。

  • 明確傾向於基礎詞,而不是文化詞。
  • 明確強調多語言比較,而不是雙語言比較。
  • 同時比較的語言數量非常多(多達幾百種)。
  • 引入基於類型學的音變路徑。

因此,格林伯格和批評者的立場似乎是截然不同的:

  • 依格林伯格,音素對應關係的識別和祖語的重建應來自系統分類。
  • 依批評者,系統分類方案產生於識別出的音素對應關係或重建出的祖語。

比較法的局限性

在系統性變化之外,語言也會受隨機突變的影響(如借詞、不規則屈折、複合、縮略等等),這些突變一次只影響一個詞,或小的詞組。例如,西班牙語perro「狗」並不來自拉丁語,不能被規則映射到其意大利語的對應詞cane(這個詞在西班牙語內的規則對應是can,來自拉丁語,但日常口語罕用,用在更正式的場合)。隨着零星變化積累,它們會漸漸掩蓋系統性的變化--就像一張照片上越來越多的污垢和劃痕最終會讓人認不出這張臉一樣[4]

在這一點上,格林伯格和他的批評者達成了一致,就像反對莫斯科學派一樣,但他們得出了截然不同的結論:

  • 格林伯格的批評者認為,比較法有一個固有的限度,即6千–1萬年(取決於具體學者),超過限度,音變的不規則積累就使比較法無法發揮作用。據他們所說,識別規則音素對應關係是建立語系關係的必要條件,他們的結論是,不能確定超過一萬年(左右)的語系關係,這超不出已有分類(如Ringe 1992:1)。
  • 格林伯格認為,即使反覆出現的音變被隨機音變所覆蓋,或者被類推打斷,同源詞是仍可識別的,如英語brother(2002:4),即使經過了劇烈的維爾納定律的變化,仍非常容易就能看出其和德語Bruder的關係。而拉丁語quattuor(1957:45)也很容易就能看出是原始印歐語*kʷetwor的反映,即使經歷了e>a、t>tt這樣不合原始印歐語到拉丁語音變規律的例子。(brother的情況下,音變實際上是已知的,只是條件比較複雜,涉及的語言從早期就有大量的文獻記載,所以才有可能破譯;quattuor的情況下,這些變化確實不規則,這個詞的形式只能通過規則音變以外的手段來解釋,如類推。)
  • 相對地,以諾斯特拉語系假說著稱的「莫斯科學派」,對在極深時間深度上規則音變的可追溯性有信心,並認為祖語可在不違反標準比較法時,進一步相互比較,以形成更早的祖語。

衝突解決了嗎?

格林伯格和他批評者間的衝突顯然難分勝負,也有人開始試圖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因提出德內-葉尼塞語門收穫大量關注的Edward Vajda試圖確定一種調和雙方意見的比較法。[10]喬治·斯塔羅斯金是莫斯科學派的一員,認為格林伯格的工作提出了有趣的形式集,需要通過比較重建進一步審查,特別是科伊桑語系[11]和阿美林德語系。[12]

另見

參考

書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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