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国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是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Remove ads
歷史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1954年憲法及地方組織法並未規定設置一級行政區人大的常務機關。在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其職能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人民委員會行使。
1979年7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若干規定的決議》,其中規定:「縣和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它是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1]。1980年1月8日至15日,召開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選舉產生第四屆人大常委會。1981年7月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機關由銀川市老城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樓遷至新市區緯四路綜合樓辦公[2]。
機構設置
- 辦公廳
- 秘書處
- 研究室
- 人事處
- 宣傳信息處
- 行政處
- 信訪處
- 接待處
- 離退休幹部服務處
- 機關服務中心
- 寧夏人大編輯部
- 信息中心
- 法制工作委員會
- 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
- 預算工作委員會
- 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
- 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工作委員會
- 代表聯絡與選舉任免工作委員會
- 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
- 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
歷屆組成人員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