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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總督府總督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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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總督府總督官房是位在台灣總督府官署內部的內部部局,作為輔佐台灣總督的官房。該機構轄下設有多課,也有政策面的制定與研擬。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5年2月12日) |
沿革
1895年,台灣總督府始政,即設陸軍、海軍、民政及總督官房四部門。因為台灣總督擁有立法、行政、司法等權,該幕僚擁有立法及頒布總督府令的絕對權力,這些權力後來由六三法予以補充法源;之後,在三一法後,稍加被節制與制衡。
總督官房並不設主官,其直屬長官即為總督。另外,其轄下機關總數與名稱隨總督更換,迭有變更,不過綜其言約設有秘書課、人事課、審議課、調查課、情報課、營繕課、外務課等等。
組織
- 總督官房[1]
- 秘書官室、人事課、審議室、文書課、地方監察課、情報課
機關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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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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