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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樑
香港政治人物及律師(1958-2025)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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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樑,GBS,JP(英語:Gregory So Kam-leung,1958年10月12日—2025年12月13日)[3][4][5],香港政治人物及律師,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6],曾任民建聯副主席和會務顧問、醫院管理局成員、策略發展委員會成員,以及嶺南大學校董會成員[7]。
此條目所述對象於近期逝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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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經歷
蘇錦樑早年在香港島北角成長,曾就讀北角衛理小學和北角協同中學。入讀中四中學時期前住加拿大渥太華Laurentian High School升學[8][9],其後在卡爾頓大學經濟學士學位畢業,並於渥太華大學取得法律學士學位及工商管理碩士學位。1984年開始於加拿大法律界工作,1989年返港任執業律師。[10]
生平
蘇錦樑於1997年由加拿大返回香港,加入民主建港聯盟,期間曾經附屬組組織青年民建聯首任總監。蘇錦樑於1999年獲委任為黃大仙區議會議員及慈雲山分區委員會委員。[11]
2008年6月,蘇錦樑獲委任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於2011年6月28日接任因病辭職的劉吳惠蘭,擔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至2017年6月30日任期結束後離開政府。[12]
2023年7月1日起擔任瑞安房地產獨立非執行董事。[10]
2025年12月13日,蘇錦樑據悉因腦血管病於新加坡病逝,享年67歲。[12][3] 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透露,蘇錦樑於病逝前兩個月已傳出中風昏迷。[13]
家庭
蘇錦樑已婚,育有一子二女,均已經移民加拿大。兒子從事職業治療,媳婦為澳洲人。幼女曾經於英國修讀法律,現時在香港大學教授法律深造證書,女婿為英國人。[來源請求]
爭議及言論
蘇錦樑曾擁加拿大國籍,他於2008年獲委任為副局長後,其雙重國籍身份被揭發。由於蘇錦樑是民建聯的成員,評論認為他身為親建制派政黨的副主席而持有別國國籍難以服眾。蘇錦樑遂承認事實,他在初期受訪時表示,國籍僅為其私隱一部分,因而不方便回應。他又指出,假若放棄加拿大國籍將會喪失在加拿大執業律師的資格,是個艱難決定。[14][15]最終他以「為了平息公眾疑慮,避免政治紛爭」為由,在就職副局長前向公眾表示早前已經在加拿大駐香港總領事館放棄加拿大國籍[16][17]。時任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則指香港政府基於「用人唯才」及「依法辦事」兩個原則,無要求副局長放棄外國國籍;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解釋副局長並非「主要官員」,擁有別國國籍不是問題,亦不抵觸《基本法》。[18]
2009年4月,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的蘇錦樑以副局長「卡片」代替入息證明(財力證明),為外傭續期,令公眾認為其濫用職權,而且入境事務處對此酌情處理亦顯得不妥當。公民黨湯家驊質疑以名片或者其他資料代替入息證明的理據和標準。[19][20]
2011年7月,蘇錦樑位於麥當勞道的寓所被《明報》揭發涉嫌僭建。兩名專業人士指出,蘇錦樑的僭建共涉7項問題。及後,蘇錦樑表示已經委託專業認可人士,研究寓所被指涉僭建等問題。
2014年4月25日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就內地旅客於香港隨地便溺風波呼籲港人以包容及以和為貴態度面對,引來各界強烈抨擊,被指評論不負責任,有違公眾利益。
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於2019年6月30日出席「撐警隊,護法治,保安寧」集會,簡稱撐警集會,並表示警方專業執法需要受到肯定,及認為不需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21]
蘇錦樑胞弟蘇錦威2021年任職律師樓期間涉擅自以按揭客人物業做抵押,以獲取1000萬元借貸,後因無力還款遭財務公司索償,再涉以冒簽代表業主聘請律師向另一財務機構再借貸1000萬元。2021年1月30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及一項洗黑錢罪成立,[22]最終被判囚47個月監禁。其後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蘇錦威最後改判監禁6年3個月,加監28個月。[23]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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