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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瑞士臺北文化經濟代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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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瑞士臺北文化經濟代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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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瑞士臺北文化經濟代表團(法語:Délégation Culturelle et Économique de Taipei),亦稱駐瑞士代表處,是中華民國政府派駐瑞士聯邦的代表機構。[6]

事实速览 駐瑞士臺北文化經濟代表團, 概要 ...

代表團負責推動臺灣與瑞士之間的雙邊關係,以及辦理護照簽證文件證明英語Legalization (international law)領事相關業務,並提供僑民服務與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功能等同邦交國大使館[7][6]館務轄區列支敦斯登[8]

瑞士政府派駐臺灣的代表機構則是瑞士商務辦事處(英語:Trade Office of Swiss Industrie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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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1973年,中華民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第1大城蘇黎世設立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瑞士辦事處。1992年1月1日,更名為臺北貿易辦事處英語Trade office[10]

1979年6月,中華民國外交部於第4大城洛桑設立具大使館功能駐瑞士孫逸仙中心。1990年11月28日,更名為駐瑞士臺北文化經濟代表團。1994年7月28日,遷往聯邦政府所在地伯恩[10][6]

2007年10月1日,臺北貿易辦事處併入代表團成為經濟組。[10]

歷任代表

注釋

  1.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2][3]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4]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參考資料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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