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
可反覆檢驗的知識體系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科學(英語:science,詞源為拉丁語:scientia,意為「知識」)[1]是一種系統性的知識體系,它積累、組織並可檢驗有關於萬物的解釋、預測[2][a]。科學強調預測結果的具體性、可證偽性,這有別於空泛的哲學。科學並不等同於尋求絕對無誤的真理,而是在現有基礎上,摸索式地不斷接近真理。故科學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人類對宇宙的認識偏差的糾正史。科學的源頭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3500年至前3000年的古埃及、兩河流域[3][4]。這2種文明在數學、天文、醫學方面的成就傳入並塑造古典時代希臘自然哲學,後者正式嘗試以自然原因來解釋物質世界中的事件[3][4]。西羅馬帝國傾覆後,在中世紀的前幾個世紀(公元400年至1000年)中,有關古希臘人的世界觀念(英語:History of science in classical antiquity)的知識在西歐漸漸被遺忘[5],但卻在伊斯蘭黃金時代穆斯林世界中得以保存下來[6]。10世紀到13世紀,西歐找回古希臘的著作並吸納伊斯蘭學者的研究,自然哲學就此復活[5][7],並且在接下來的始於16世紀的科學革命[8]中轉型,其間的新觀念和新發現脫離古希臘觀念、傳統之窠臼[9][10][11][12]。科學方法迅速在獲取知識方面起到更大作用,但是科學的制度化、職業化卻直至19世紀(英語:19th century in science)才開始成型[13][14][15]。科學原僅指對自然現象之規律的探索、總結,但人文學科也越來越多地被冠以「科學」之名。現代科學一般說來可劃分為3大分支:形式科學(如邏輯、數學、理論計算機科學),研究抽象概念,自然科學(如生物學、化學、物理學、天文學),在最寬泛的意義上研究自然,社會科學(如經濟學、心理學、社會學、地理學),研究個體、社會。然而,對於形式科學是否確實屬於某一類科學存在不同意見[16][17],因為其並不依賴經驗證據[18]。而運用既有科學知識以達成實用目的的學科,如工程學、醫學,則被歸為應用科學[19][20][21][22]。科學以研究為基礎,而研究通常是在學術(英語:Academic institution)、研究機構、政府機構、公司中進行。科學研究的實際影響使得科學政策(英語:Science policy)被制訂出來,以求予以科學界影響,促使商業產品、武器、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獲得優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