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光政策
大日本帝国在第二次中日战争中对中国军队实施的作战行动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三光」政策又稱「三光」作戰,日軍稱之為「燼滅作戰」(日語:燼滅作戦)[1]:132。日軍在華北地區對中國軍隊控制地區及抗日根據地實施「掃蕩」作戰,即燒光所有房屋、殺光所有人、搶光所有財物,徹底摧毀抗日軍民之生存條件[1]:132。這一最早由日軍華北方面軍司令官多田駿提出的策略,由其繼任岡村寧次推向頂峰。[2][3]中國抗日戰爭時期,由於部分日本佔領區內的抗日根據地採用了全民皆兵的游擊戰,導致日軍士兵不斷陣亡且不能有效佔領,未得從當地獲得戰爭資源,卻消耗資源且傷亡不斷,於是日本軍事機關曾命令其部隊,既不能佔有則毀滅這些地區的一切資源,包括人口,對中國抗日根據地進行「掃蕩」時,「不問男女老幼,應全部殺死;所有房屋,應一律燒毀;所有糧秣,其不能運輸的,亦一律燒毀」[4]:53。侵華日軍、特別是華北方面軍(日語:北支那方面軍),自1939年秋開始,針對中國軍民進行以殺戮當地居民、對糧秣房舍等物資進行徹底的搶劫、焚燒和破壞為目標的軍事行動,並將這一作戰方式逐漸系統化、規模化、長期化。中國共產黨的黨政通告和傳播媒介,將日軍這種以毀滅抗日地區人力物力、摧殘抗日軍民抵抗意志、滅絕種族為目的的軍事策略,簡要概括為「燒光、殺光、搶光」。這種殺光、燒光、搶光之行為,被稱為「三光政策」[4]:5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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