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腐敗案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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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內外的貪污(參見中國的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腐敗問題一直存在,屢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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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國共產黨已加大對官員貪污腐敗的教育和懲處力度,例如設立國家預防腐敗局,該局擁有更廣泛的職能和權力,主要的工作是進行反腐敗宣傳、教育,進行制度的建設、機制體制的創新,以及在反腐敗上抓一些源頭性的工作等。
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表講話,表示今後會把反腐敗工作的成效看作是取信於民的重要指標,這是中國進入轉型發展近30年來第一次明確提出來的關於反腐敗目標的看法[1]。
直到2012年,中國共有420餘萬黨政人員受處分[2],其中465人是省部級官員,包括身為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的陳希同、陳良宇、薄熙來和孫政才,以及已退休的前中央政治局委員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等[3][4]。2007至2012年五年間被處分的有66萬人[5],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資料顯示,2009年以來,約有70%的舉報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擊報復[6]。這證明民間反腐缺乏安全保障,使得反腐過程頗為艱難[誰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