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代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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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代表權,為能夠在聯合國及各國際組織中,合法代表「中國」並享有各項屬於中國的國際法權利,擁有「中國」主權的國家。擁有中國代表權的國家或政權稱為中國合法政府(英語:Legitimate government of China),或中國合法代表(Legitimate representative of China)。在1949年之前,中國代表權由中華民國擁有。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聲稱自己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因此出現中國代表權問題。在1971年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聯合國中的中國席位,此後國際上主要認為中國代表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產生台灣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中國代表權可以擴及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台灣。中華民國在蔣經國總統任內,逐漸放棄中國代表權。至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任內奉行「務實外交」,在外交上不再堅持中華民國擁有中國代表權,認為中華民國只代表台灣,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擁有台灣及中華民國主權。馬英九政府時期則奉行「活路外交」,堅持在「九二共識」及「一中各表」基礎上處理與邦交國關係,主張在國際上不應抵觸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的一個中國,避談中華民國是否擁有中國代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