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級人民政府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鄉政府、鎮政府重定向於此,關於中華民國鄉鎮行政機構,參見:公所。鄉級人民政府[1]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鄉級行政區所設的一級人民政府,即鄉、鎮、蘇木人民政府[2],或合稱鄉鎮政府[3]:41[4]:32[5]:22。 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政府中的最末級[3]:41。進入2000年代之後,其改革、存廢問題成為中國輿論關注的焦點[4]:32[5]:22。
鄉政府、鎮政府重定向於此,關於中華民國鄉鎮行政機構,參見:公所。鄉級人民政府[1]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鄉級行政區所設的一級人民政府,即鄉、鎮、蘇木人民政府[2],或合稱鄉鎮政府[3]:41[4]:32[5]:22。 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政府中的最末級[3]:41。進入2000年代之後,其改革、存廢問題成為中國輿論關注的焦點[4]:3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