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文物保護單位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雲南省文物保護單位,是由雲南省文物局(文化和旅遊廳)提出[1],經雲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上報國務院備案,正式對外公佈並豎立標誌的雲南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第一批:1956年11月公佈[2]:16,1965年2月重新公佈[3][2]:19,共28項
- 重新確定第一批:1983年1月13日,文化大革命後重新調整公佈,撤銷了三處被毀壞的文物[註 1][4][2]:24-25
- 第二批:1983年1月13日公佈,共33項[4][5]
- 第三批:1987年12月21日公佈,共61項[6]
- 第四批:1993年11月16日公佈,共68項[7][8]
- 第五批:1998年11月13日公佈,共46項[9]
- 第六批:2003年12月18日公佈,共85項[10]
- 第七批:2012年1月7日公佈,共143項[11][12]
- 紅河哈尼梯田:2012年8月22日單獨公佈[13](次年即列入第七批國保)
- 第八批:2019年2月21日公佈,共100項[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