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涉及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是2021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的一份人大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本決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3]就香港政治制度進行改革。
Quick Facts 起草機關, 提請審議機關 ...
起草機關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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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請審議機關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施行日期 | 2021年3月11日 |
法律效力位階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 |
立法歷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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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法律原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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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施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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