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峻環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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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峻環境政策(英語︰Hostile Environment Policy)是一套英國內政部的行政和立法措施,旨在製造嚴峻的環境,讓沒有許可的人或給非法入境者盡可能難以留在英國,令到他們可以「自願離開」。[1][2][3][4][5]這項政策於2012年在保守黨-自由民主黨聯合執政時期首次宣佈[6],被視為當初保守黨承諾減少移民人數的選舉宣言一部分。[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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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政策被認為是英國歷史上最嚴厲的移民政策之一,並被廣泛批評為不人道、無效和非法,而且自實施以來,許多被拘留者在移民遣送中心死亡。[10][11]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表示,該政策助長了英國境內的仇外心理,而平等與人權委員會則認為該政策違反了平等法。[12][13][14]該政策驅逐了來自歐盟國家的無家可歸公民,並且要求國民保健署、慈善機構、社區利益公司和銀行對申請人進行身份檢查,如果沒有身份證明就拒絕提供服務。[15][16]
由於執行及政策上的失誤,「嚴峻環境政策」導致了世居英國的疾風世代和其他英聯邦公民被錯誤遣返,或被拒絕使用公共服務。[17]由於「疾風世代」醜聞持續發酵,加上被揭發在議會上說謊[18],最後內政大臣盧綺婷辭職,賈維德接任[19],時任首相文翠珊也宣佈了賠償計劃,試圖平息民憤。但是由於賠償計劃上的執行問題,使醜聞持續備受爭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