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 (奧斯曼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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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或地區(土耳其語:Vilayet,土耳其語發音:[vilaːˈjet],音譯為「維拉亞特」或「維拉耶」),奧斯曼帝國後期的一級行政區劃,也有譯為省或行省,1867年1月27日,奧斯曼帝國頒佈《維拉亞特法(英語:Vilayet Law)》[a]後正式將全國原來的各個省份(Eyalet)重新劃分為州。[1]在全國範圍內頒佈的《維拉亞特法》是「坦志麥特」系列改革的一部分,被載入了1856年的皇家法令(英語:Ottoman Reform Edict of 1856)。省區改革首先在多瑙州(英語:Danube Vilayet)實施,多瑙州為改革派的重要人物米德哈特帕夏專門在1864年成立的。改革是逐步推進的,直到1884年,才擴展到帝國的全部省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