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鄂圖曼帝國)
奧斯曼帝國行政區劃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省或行省(鄂圖曼土耳其語:ایالت,土耳其語:Eyalet,土耳其語發音:[ejaːˈlet],埃亞萊特[a]),或被稱為貝勒貝伊里克或帕夏里克,鄂圖曼帝國的1876年行政區劃改革之前的第一級行政區劃。
從1453年到19世紀初,鄂圖曼的地方政府組織都很鬆散。該帝國的一級區劃為省(Eyalet),由三馬尾帕夏統領[b]。由帝國宰相「大維齊爾」提名首都和各省所有的高級官員。在1861年至1866年間,各省被廢除,為便於管理,其轄區被分為多個州(Vilayet,維拉耶)。[1]
每個省份被劃分為多個旗(鄂圖曼土耳其語稱「桑賈克」,阿拉伯語稱「里瓦」),[2]各旗長官為一馬尾帕夏,稱號為「米拉-利拉」或「桑賈克貝伊」。這個省份通常被歐洲人稱為「帕夏里克」(或譯為帕夏轄區)。帕夏被賦予了絕對的行政權力,在其省份之內,無論軍事、經濟還是治安、司法都受他管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