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資本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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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爾資本協定,也稱舊巴塞爾資本協定、1988年巴塞爾協定,英文簡稱Basel I。是1988年由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發佈的,面向銀行系統的最低資本要求指導。1988年,國際清算銀行試圖通過量化銀行資產的風險,建立一個銀行資本充足率水平要求的國際基準文件。1992年,該協定確定了對銀行系統的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和計算方式,並在巴塞爾委員會成員的十二個國家的推動下正式實行,成為衡量、理解、和管理銀行風險的指南[1]。在巴塞爾資本協定推行後,金融創新、風險管理不斷推陳出新,為適應新時代的變化,新版本的巴塞爾資本協定也在1996年和2009年分別面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