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代表香港参加全国人大的36人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簡稱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香港特別行政區代表,組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代表團參與全國人大會議,港區人大佔全國人大代表的1.2%。
Quick Facts 香港特別行政區代表團, 選舉人數量 ...
香港特別行政區代表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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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區 |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範圍 | |
選舉人數量 | 1,989人(選舉會議成員) |
選舉單位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類型 | 職位[*] |
人口數 | 732萬人(2016年普查) |
現有選區 | |
設置時間 | 1997年7月1日 |
席次數 | 36 |
代表團團長 | 馬逢國 |
前身選區 | 廣東省代表團 |
選舉方式 | 由選舉會議間接選舉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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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基本法》,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均須為香港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他們的另一職責是參與選舉行政長官(見選舉委員會)。目前每屆港區人大代表成員由上屆港區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及選舉委員會成員中的中國公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訂立的當屆選舉辦法選出。
第一至八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是由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間接選舉產生其中的香港人成員出任(見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