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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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宗教是指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活動的宗教。澳門尊重居民宗教信仰的權利,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三章第三十四條規定,澳門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開傳教和舉行、參加宗教活動的自由;第三章第一百二十條規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則,不干預宗教組織的內部事務,不干預宗教組織和教徒同澳門以外地區的宗教組織和教徒保持及發展關係,不限制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沒有抵觸的宗教活動;宗教組織可依法開辦宗教院校和其他學校、醫院和福利機構以及提供其他社會服務;宗教組織開辦的學校可以繼續提供宗教教育,包括開設宗教課程;宗教組織依法享有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置、繼承以及接受捐獻的權利。宗教組織在財產方面的原有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本條目為澳門文化系列之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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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澳葡政府曾以天主教為官方宗教,但現時澳門並沒有官方的宗教,澳門區內宗教的種類,若與鄰近的香港比較,種類並不多。在宗教信徒的結構方面,澳門與其他華人社會相似,以華人信奉的儒教、道教、佛教等中國傳統宗教和民間信仰為主,信徒最多(約佔1996年的人口統計的30.7%);由於澳門歷史的背景關係,基督宗教的羅馬天主教和基督新教也活躍於澳門社會,並有一批信徒支持,當中也包括基督宗教的非傳統教派(約佔1996年的人口統計的8.4%)。另外,伊斯蘭教和巴哈伊教在澳門也各有為數不超過一千人的信徒。[2]
目前,澳門區內最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工作的宗教是天主教會。不過,因資源所限和昔日澳葡政府對天主教的支持,其他宗教一直也在社會服務上參與不多。但隨着澳門回歸,政府對天主教的偏袒已下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