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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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的疼痛(pain)是由疾病、創傷、外在傷害性刺激,伴隨現有的或潛在的組織損傷,所引起在知覺上或情緒上難受的、不愉快的感覺。疼痛是主觀性的,影響的範圍可為身體局部或整體,屬一種複雜的生理、心理活動。
Quick Facts 疼痛, 類型 ...
疼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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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婦女在抽血時的痛苦表情 | |
類型 | 症狀、不愉快性[*]、感知、sensation perception[*]、臨床科學[*]、痛苦 |
分類和外部資源 | |
醫學專科 | 神經內科 |
ICD-10 | R52.9 |
DiseasesDB | 9503 |
MedlinePlus | 002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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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於臨床研究的需要,國際疼痛研究國際疼痛研究協會(英語: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將疼痛定義為「由真正存在或潛在的身體組織損傷所引起的不舒服知覺和心理感覺」。[1][2]
疼痛是主觀的感覺,早於1968年疼痛處理專家馬戈·麥加費利(英語:Margo McCaffery)首次提出一個在護理學界普遍使用的定義:「一個人說感到痛,這就是痛;他說痛仍在,痛就仍在。」(原文:Pain is whatever the experiencing person says it is, existing whenever he says it does.)[3][4]
身體疼痛是看醫生的主要原因;在美國,有一半看醫生的人是因為疼痛,是最普遍的原因。[5]疼痛也是大部分病患的徵狀,可根據維持時間、強度、種類(如火燒、針刺感等)、位置等來診斷。通常疼痛會自然消退,或通過簡單的止痛處理後消退,這可稱作「急性」疼痛。但有時疼痛本身已是一種病患,如慢性疼痛。近年痛症引起了不同學科專家的關注,如藥理學、神經生物學、護理學、物理治療和心理學,並形成了疼痛管理這門在麻醉學、物理治療、神經學、精神科等專科之下的附屬專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