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嗣庭
清代政治人物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查嗣庭(17世紀—1727年),字潤木,號橫浦,浙江海寧袁花人。
查嗣庭為查慎行之弟(金庸――查良鏞的祖先),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中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翰林院編修。雍正元年,由隆科多薦舉,授內閣學士,又受蔡珽薦舉,兼禮部侍郎銜。
雍正四年(1726年),任江西鄉試正考官,考題第一題是「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第二題「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第三題「其旨遠其辭文」;第四題「百室盈止婦子寧止」,試題中先有「正」,後有「止」字,如同汪景祺《歷代年號論》「一止之象」的說法[1]。民間傳說他以「維民所止」為題,此句出自《詩經·商頌·玄鳥》﹕「邦畿千里,維民所止。」,卻被舉發「維止」二字,意在取「雍正」二字去其首[2]。查嗣庭被捕入獄,又在家中被抄出《維止錄》,所載「狂妄悖逆」之語,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戊午死於獄中[3][4],仍被戮屍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