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傑·B·托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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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傑·布魯克·托尼(英語:Roger Brooke Taney,/ˈtɔːni/,1777年3月17日—1864年10月12日),美國政治家,十五歲時即入賓夕法尼亞州狄金森學院,十八歲以成績優等畢業。曾任美國司法部長(1831年-1833年)、美國財政部長(1833年-1834年)和是最高法院的第五任美國首席大法官,從1836年起,直到1864年去世。 他認為權利和自由是極其重要的,如果權力過於集中,就會對個人自由構成嚴重威脅。他反對國家政府試圖管制或控制限制個人權利的事情,特別是個人擁有奴隸的權利。
Quick Facts 羅傑·布魯克·托尼Roger Brooke Taney, 第5任美國首席大法官 ...
羅傑·布魯克·托尼 Roger Brooke Tane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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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任美國首席大法官 | |
任期 1836年3月15日—1864年10月12日 | |
提名 | 安德魯·傑克遜 |
前任 | 約翰·馬歇爾 |
繼任 | 薩蒙·P·蔡斯 |
第12任美國財政部長 | |
任期 1833年9月23日—1834年6月25日 | |
總統 | 安德魯·傑克遜 |
前任 | 威廉·約翰·杜安 |
繼任 | 利瓦伊·伍德伯里 |
第11任美國司法部長 | |
任期 1831年7月20日—1833年11月14日 | |
總統 | 安德魯·傑克遜 |
前任 | 約翰·M·貝里恩 |
繼任 | 本傑明·富蘭克林·巴特勒 |
美國戰爭部長 代理 | |
任期 1831年6月18日—1831年8月1日 | |
總統 | 安德魯·傑克遜 |
前任 | 約翰·伊頓 |
繼任 | 劉易斯·卡斯 |
馬里蘭州總檢察長 | |
任期 1827年9月—1831年6月18日 | |
州長 | Joseph Kent Daniel Martin Thomas Carroll Daniel Martin |
前任 | Thomas Kell |
繼任 | Josiah Bayly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777-03-17)1777年3月17日 美國馬里蘭州卡爾弗特縣 |
逝世 | 1864年10月12日(1864歲—10—12)(87歲) 美國華盛頓特區 |
政黨 | 聯邦黨 美國民主黨 |
配偶 | Anne Arnold Phoebe Charlton Key Taney |
母校 | 迪金森學院[1](BA) |
宗教信仰 | 羅馬天主教會 |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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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史葛訴山佛案中,一個名叫德雷德·史葛(英語:Dred Scott)的奴隸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表示自己曾被主人帶到自由領土上,因此希望從而獲得自由。他裁定,根據美國憲法,非洲後裔不是美國公民,而且原告(史葛)沒有提起訴訟的法律地位。塔尼寫道,憲法的制定者認為黑人可以被合法地淪為奴隸,為他的利益服務。法院還宣佈密蘇里妥協案(1820)違反憲法,從而允許在全國所有領土上實行奴隸制。在美國內戰的最後幾個月,塔尼在他的家鄉馬里蘭州廢除奴隸制的同一天去世。
托尼是個虔誠的羅馬公教信徒,曾經無償解放所繼承的黑奴,被當世視為慈善家。但震撼美國歷史的史葛訴山佛案中,作為大法官的托尼卻主張:「即便是自由黑人,也不是《美國憲法》中所謂之美國公民,故史葛並無權在聯邦法院提起訴訟。」這個判決引起軒然大波,且使時人重新思考黑奴的存廢問題,成為了南北戰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