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台協會
美國駐台灣實質代表機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美國在台協會(英語: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縮寫為AIT),是美國依據《台灣關係法》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法律所設置的代表機構,經美國國務院提供經費和運作指導、受美國國會授權和監督(英語:Congressional oversight)[1]。此機構成立的背景是為了因應美國與臺灣治理當局(1979年1月1日前,美方以其正式名稱中華民國稱之)外交關係終止以及美國政府的一個中國政策等因素,其台北辦事處實質辦理相當於美國大使館的館務[2];臺灣方面與美國在台協會華盛頓總部(AIT/W,實際位於維珍尼亞州)的對應單位為「臺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註1],對美另銜「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總部」[3]:445(TECRO (Headquarters))。
Quick Facts 前身機構, 成立時間 ...
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 | |
前身機構 | 美國駐中華民國大使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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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1979-01-16)1979年1月16日(45年99天) |
創始人 | 費浩偉、浦為廉 |
類型 | 美國政府資助、派員運作之代表機構 |
總部 | 美國維珍尼亞州羅斯林(英語:Rosslyn, Virginia) |
地址 | |
起源 | 《台灣關係法》授權設立 |
服務 | 代行使領館職能 美國簽證申請 美國公民服務 |
服務地區 | 台北辦事處領事轄區: 臺灣北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中部(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花蓮縣、連江縣、金門縣 高雄分處領事轄區: 臺灣南部(高雄市、臺南市、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臺東縣 |
主席 | 蘿拉·羅森伯格 |
台北處長 | 孫曉雅 |
分支機構 | 高雄分處 商務組 |
員工數 | 450人以上 |
標語 | 立穩根基,共創未來 Strong Foundation, Bright Future |
網站 | www.ait.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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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了正式外交關係之後,美國終止了與台灣統治當局的政府關係[4]。但是為了與台灣人民維持商務、文化及其他關係,以及執行美國總統或美國各政府機關欲與台灣進行的任何計劃、活動或其他關係[1],根據《臺灣關係法》來設置該協會。協會名義上為非營利民間機構[5]:p15,但實質上兩座駐臺辦事處也辦理與大使館或總領事館相當的事務,包括核發赴美簽證以及美國公民服務等,台北辦事處正門亦懸掛美國國務院院徽。該協會的公務車輛,依《駐臺外交機構及其人員進口車輛處理要點》之規定比照一般駐臺外交機構,領有外交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