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行政會議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聯邦行政會議(英語:Federal Executive Council)是澳洲《憲法》下的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聯邦行政會議的地位大約等同其他英聯邦國家的行政會議以及英國和加拿大的樞密院。聯邦行政會議由澳洲聯邦總督主持,理論上是為總督施政提供「建議」的機構。實際上,除了極少數例外情況外,根據西敏制下的澳洲憲政慣例,總督必須依照行政會議的建議行事。與英國和加拿大的樞密院不同,一般澳洲的聯邦行政會議不會包括反對黨領袖。
聯邦行政會議(英語:Federal Executive Council)是澳洲《憲法》下的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聯邦行政會議的地位大約等同其他英聯邦國家的行政會議以及英國和加拿大的樞密院。聯邦行政會議由澳洲聯邦總督主持,理論上是為總督施政提供「建議」的機構。實際上,除了極少數例外情況外,根據西敏制下的澳洲憲政慣例,總督必須依照行政會議的建議行事。與英國和加拿大的樞密院不同,一般澳洲的聯邦行政會議不會包括反對黨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