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歷史
人類創作的歷史,用於審美,交際或表達目的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藝術歷史是指任何人類為了美學或是溝通、表達意念、情感或是世界觀,以視覺形式呈現的活動或是作品的歷史。長久以來視覺藝術會用許多方式來分類,從中古世紀的博雅藝術及機械藝術(英語:Artes Mechanicae)一直到現代的美術及應用藝術等分類,或是許多當代的定義,都將藝術定義為人類創造力的呈現。二十世紀時主要藝術約可以分為九類:建築、舞蹈、雕塑、音樂、繪畫、詩(一種以美學為目的的文學,也包括不同風格的戲劇及敘事)、影片、攝影及漫畫。在造型藝術和視覺藝術之間的重疊處也加入了設計及繪圖藝術(英語:Graphic arts)。除了時裝及美食等傳統藝術表現方式外,許多新的呈現方式也被視為藝術,例如影片、數字藝術、行為藝術、廣告、動畫、電視及電子遊戲等。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4年4月22日) |
此條目是有關於世界視覺藝術歷史的簡介,有關藝術史的學科,請參閱藝術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