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泰 (官員)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蘇泰(?—?),江南省江陰縣[1]籍,元和縣人[2]。人,中國清朝官員。 以貢生捐納知縣[2]。後任吉州直隸州知州[3]。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任山西應州知州[4]。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任福建建寧府知府[4]。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他奉旨擔任台灣知府並兼署福建分巡台灣兵備道,為台灣清治時期這階段的地方統治者。1782年-1783年台灣彰化嘉義台北發生漳泉械鬥,治事無方的他被福建巡撫楊魁與來台平亂的黃仕簡參革,境孥交刑部治罪。
蘇泰(?—?),江南省江陰縣[1]籍,元和縣人[2]。人,中國清朝官員。 以貢生捐納知縣[2]。後任吉州直隸州知州[3]。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任山西應州知州[4]。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任福建建寧府知府[4]。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他奉旨擔任台灣知府並兼署福建分巡台灣兵備道,為台灣清治時期這階段的地方統治者。1782年-1783年台灣彰化嘉義台北發生漳泉械鬥,治事無方的他被福建巡撫楊魁與來台平亂的黃仕簡參革,境孥交刑部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