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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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康省,簡稱康,為中華民國的一省,國民政府所設置的13省之一。於民國28年(1939年)由川邊特別區改制為省,為中華民國「華西三省」之一。西康省基本相當於藏文化中的康區,多數地區是以藏族為主的少數民族聚居地,東部則為彝族聚居地。在康藏邊界糾紛後,其名義上主張的金沙江以西地區,實際由西藏甘丹頗章(噶廈政府)所屬的昌都總管管轄。此外,其主張範圍內的部分地區還與英屬印度阿薩姆省存在爭端。
Quick Facts 西康省, 首府 ...
西康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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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省 | |||||||||||
1939年-1950年 | |||||||||||
西康省在中華民國法理主張中的位置 | |||||||||||
首府 | 康定縣 | ||||||||||
面積 | |||||||||||
• | 451,521平方公里(174,333平方哩) | ||||||||||
人口 | |||||||||||
• | 1748458(1939年) | ||||||||||
歷史 | |||||||||||
• 成立 | 1939年 | ||||||||||
• 廢除 | 195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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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中華人民共和國 印度阿魯納恰爾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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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9年(1950年)3月西昌戰役前,已是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最後一個完整控制的大陸省份。同年10月,昌都戰役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佔領包括昌都地區在內的全省,後分為西康省、省級昌都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