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中華民國自1912年建國至1949年政府遷台間,以中國大陸為主要領土的時期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又稱民國時期、舊中國[4][5][6],指自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建立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府至1949年底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之間,中華民國之政權(北洋政府、國民政府和中華民國政府)位於中國大陸的歷史時期,也是中國歷史上首次採用共和立憲制的時期[7][8]。
中華民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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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1949年[註 1] | |||||||||||
首都 | 常設首都 重慶市(1937-1946;1949) 廣州市(1949) 成都市(1949)[註 1] | ||||||||||
政府 | 共和制、軍事獨裁、總統制、議會制、一黨制、委員會制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1912-1913) 北洋政府(1913-1928)[註 3] 國民政府(1925-1948)[註 4] 中華民國政府(1948-) | ||||||||||
國家元首 | |||||||||||
• 1912 | 孫中山(首任,臨時大總統) | ||||||||||
• 1913 | 袁世凱(大總統) | ||||||||||
• 1927 | 張作霖(陸海軍大元帥) | ||||||||||
• 1925 | 汪精衛(國民政府主席) | ||||||||||
• 1932 | 林森(國民政府主席) | ||||||||||
• 1948 | 蔣中正(總統) | ||||||||||
• 1949 | 李宗仁(末任,代總統)→ 閻錫山(代行) | ||||||||||
政府首腦 | |||||||||||
• 1912 | 唐紹儀(首任,國務總理) | ||||||||||
• 1914 | 徐世昌(政事堂國務卿) | ||||||||||
• 1916 | 段祺瑞(復設,國務總理) | ||||||||||
• 1928 | 譚延闓(行政院院長) | ||||||||||
• 1949 | 閻錫山(末任,行政院院長) | ||||||||||
立法機構 | 北洋政府時期: 國民政府之後: | ||||||||||
歷史 | |||||||||||
• 辛亥革命 | 1911年10月10日 | ||||||||||
• 南京臨時政府肇建 | 1912年1月1日 | ||||||||||
• 聯俄容共 | 1923年-1927年 | ||||||||||
• 第一次國共內戰 | 1927年-1936年 | ||||||||||
• 北伐完成 | 1928年12月29日 | ||||||||||
• 抗日戰爭全面爆發 | 1937年7月7日 | ||||||||||
• 第二次國共內戰 | 1945年-1950年 | ||||||||||
• 政府遷台 | 1949年12月7日 | ||||||||||
面積 | |||||||||||
1912 | 11,420,000平方公里 | ||||||||||
1949[註 8] | 9,634,057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1912 | 432,375,000 | ||||||||||
• 1949 | 541,670,000 | ||||||||||
貨幣 | 銀圓(1912年-1935年) 法幣(1935年-1948年) 金圓券(1948年-1949年) 銀圓券(1949年)[註 9] | ||||||||||
ISO 3166碼 | 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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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阿富汗 不丹 印度 哈薩克 吉爾吉斯 蒙古 緬甸 北韓 巴基斯坦 俄羅斯 塔吉克 尼泊爾 |
20世紀初,黃花崗起義與保路運動先後爆發,清政府權力衰落。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發,各省紛紛響應並宣佈獨立[9]。12月20日,孫中山等革命黨人在江寧府召開十七省代表會議[10],並於1912年1月1日宣佈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11],定都南京府;2月12日,南北議和後,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遷往順天府,由袁世凱擔任臨時大總統,中華民國正式繼承清朝。1913年10月,北京政府成立[12],由北洋軍閥掌權,史稱「北洋政府」[13]。1917年8月14日,中華民國北洋政府對德意志帝國及奧匈帝國宣戰,加入協約國陣營,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1919年中華民國以「戰勝國」身份出席巴黎和會,代表團因五四運動抗議山東問題遊行而拒簽《凡爾賽條約》[14]。國民革命軍北伐後,由中國國民黨成立的國民政府於1928年6月3日取代北洋政府,定都南京市,名義上統一南北,透過施行訓政以黨治國。在北伐戰爭後期,國民政府陷入分裂和內部軍事衝突中。蔣中正實施清黨後發生四一二事件,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從合作走向對抗,爆發第一次國共內戰。
1931年爆發九一八事變後,日本不斷製造衝突[15]:302。面對日本的軍事壓力,國內輿論呼籲「停止內戰 一致對外」。1936年底西安事變後,國共兩黨開始第二次合作。在國民政府於1930年代的統治時期中,中國的交通、衛生、教育、及經濟均獲得迅速發展,被學界稱為「黃金十年」[16]。1937年7月,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南京保衛戰失利後,日軍在南京進行大屠殺,國民政府撤退到重慶[17],日本則在佔領區內建立包括汪精衛國民政府在內的數個傀儡政權。1941年12月,國民政府正式對日宣戰,對日抗戰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一部份。1945年,同盟國戰勝日本,但抗戰期間既已存在的國共摩擦成為國共衝突。至1946年,第二次國共內戰全面爆發。
1947年,國民政府頒佈《中華民國憲法》,改組為行憲的中華民國政府[18],並實施貨幣改革,試圖以政治與經濟上的革新穩固統治地位,但卻爆發惡性通貨膨脹。1948年9月至1949年6月,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取得三大戰役和渡江戰役的勝利,並佔領首都南京以及全國經濟中心上海。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正式成立。而解放軍則繼續進攻,試圖徹底消滅中華民國政府,完成對全中國的控制[19]。同年12月7日,中國國民黨執政下的中華民國政府遷至台北。1950年西昌戰役後,中華民國政府基本喪失對中國大陸傳統區域的統治,僅實際統治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地區,維持現在兩岸分治的局面[20]。
民國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亂世,嚴格地說,從辛亥革命開始到二次革命、護法運動、國民革命軍北伐、中原大戰、抗日戰爭、兩次國共內戰,38年中並沒有真正的和平歲月[21],軍閥割據、戰爭和自然災害導致人口大量傷亡跟經濟損失,蘇聯干涉使外蒙古獨立、英國干涉使西藏不受中央政府控制。面對日本入侵,國民政府初期敗退,失去近半領土的控制。但國民政府最終與盟軍一同戰勝日本,消滅日本建立的各傀儡政權 例如:滿洲國;取回南海諸島的控制權,以及接管清政府割讓予日本的台灣與澎湖群島。中華民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參與創建聯合國,並成為安全理事會5個常任理事國之一,奠定戰後中國國際地位的基礎[22]。
此外,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由於組織零散百家爭鳴,在這一時期傳入及發展的近代事物亦對社會生活產生廣泛影響[23],是中國歷史上一個思想、文化極其繁榮的時代,並隨着中華民國政府遷台而繼續存在。在此期間產生的文藝成果及傳播的政治思想十分出彩,對中國之後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24]。
在民國時期,中華民國在國際上通稱「China」,簡稱「中國」或「民國」[25][26][27]。1905年7月30日,孫中山在日本東京召開中國同盟會籌備會議時,在《中國同盟會盟書》中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的綱領[28],並為未來實現民權主義共和制的中國取了一個「中華民國」的國號[29]。他後來在1916年解釋為何要稱「中華民國」,而不稱作「中華共和國」[30]:
“ | 諸君知中華民國之意義乎?何以不曰「中華共和國」,而必曰「中華民國」?此「民」字之意義,為僕研究十餘年之結果而得之者。歐美之共和國,創建遠在吾國之前。二十世紀之國,當含有創制之精神,不當自謂能效法於十八九世紀成法,而引為自足。共和政體為代表政體,世界各國,隸於此旗幟之下者,如希臘,則有貴族奴隸之堦級,直可稱之曰「專制共和」。如美國則已有十四省,樹直接民權之規模,而瑞士則全乎直接民權制度。雖吾人今既易專制而成代議政體,然何可故步自封,落於人後。故今後國民當奮振全神於世界,發現一光芒萬丈之奇采,俾更進而底於直接民權之域。代議政體旗幟之下,吾民所享者,祇一種代議權。若底於直接民權,則有創制權、廢止權、退官權。但此種民權,不宜以廣漠之省境施行之,故當以縣為單位。地方財政完全由地方處理之,而分任中央之政費。其餘各種實業,則懲美國托拉斯之弊,而歸諸中央。如是數年,必有一莊嚴燦爛之中華民國發現於東大陸,駕諸世界共和國之上矣。 | ” |
1923年10月20日,孫中山在廣州全國青年聯合會的演講中再次強調中華民國是以「人民為主」[31]。
台灣政治人物梅峯認為中華民國的英文官方譯名是「Republic of China」(直譯:中華共和國)並沒有將「民」字翻譯出來,其實按照孫中山的意思,中華民國應該翻譯為「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譯名)[32]。而後世中華民國確實易被誤解為「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33]。
清朝末年,中國內憂外患,社會動盪不安。義和團運動導致八國聯軍發動侵華戰爭迫使清政府簽訂《辛丑條約》[34],國內的部分開明人士與海外留學生成立了一些革命組織[35]。1908年,清政府頒佈《欽定憲法大綱》,宣佈「十年後實行立憲」來敷衍改革呼聲,但結果令立憲派大失所望,革命漸成眾望所向[36][37]。1911年4月27日,中國同盟會在廣東省廣州府發起黃花崗起義,被清軍鎮壓[38]。6月17日,四川保路同志會成立,發起保路運動,由立憲派領導[39]。
1911年10月10日,共進會和文學社成員發起武昌起義[40],並於次日建立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府。隨後,中國15個省陸續宣佈脫離清政府獨立,形成全國性的辛亥革命[41]。11月17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議決,承認湖北軍政府為中華民國中央軍政府。12月3日,中華民國第一部具有憲法性質的法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議決通過。革命黨人一方面籌組中央臨時政府[42],一方面和清朝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進行談判,並在12月18日達成共識[43]:如果袁世凱逼清帝退位,便推舉其為臨時大總統[34]。12月29日,各獨立省份代表於江蘇省江寧府推舉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44][15]:28。同日,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成立博克多汗國,宣佈外蒙古脫離中國獨立。而西藏發生拉薩動亂,清朝官員和駐軍被驅逐。隨後流亡英屬印度多年的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回到拉薩,重掌西藏政權。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江蘇省南京府宣佈正式成立[10]。孫中山宣誓就任臨時大總統[45][46],黎元洪為臨時副總統,黃興任陸軍部長[47]。1月18日,孫中山代表臨時政府提出《五條要約》並在報端公佈[48]。2月12日,隆裕太后在內閣總理袁世凱等大臣勸說和逼迫下,代替溥儀發表《宣統帝退位詔書》,並授權袁世凱組建臨時政府[49],清朝正式滅亡[50]。2月13日,孫中山遵守承諾,向參議院辭職,並推袁世凱為大總統[51]。
1912年2月15日,袁世凱當選為第二任臨時大總統。3月8日,臨時參議院又通過《中華民國臨時約法》。3月10日,袁世凱在順天府宣誓就職[52]。在年底的第一屆國會議員選舉中,宋教仁領導的國民黨獲得參眾兩院的多數席位[11]。1913年3月22日,即將出任國務總理的宋教仁被暗殺身亡[53],國家政權被袁世凱等北洋軍閥掌握。7月,孫中山以宋教仁遭暗殺和善後大借款喪權辱國為由,指揮南部數省發動反對袁世凱的二次革命[54],但以失敗告終[55]。10月6日,袁世凱經國會選舉成為第一任中華民國大總統[12]。10月31日,國會通過《天壇憲草》,採用內閣制來制約袁世凱的權力。隨後,袁世凱以參與二次革命之罪名取締國民黨,並下令解散國會[56]。1914年3月18日,袁世凱命令召開國民大會修改《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改內閣制為總統制[13],並於1915年12月12日宣佈改國號為「中華帝國」[13]。雲南將軍蔡鍔、唐繼堯隨即宣佈獨立,並組織「護國軍」討伐袁世凱[57]。1916年3月22日,袁世凱宣佈取消帝制以謀求續任總統,但被護國軍拒絕。6月6日,袁世凱病逝[58]。
袁世凱之後的中央政府缺乏實力統管各地,中國進入軍閥割據時期[13]。北洋軍閥的主要勢力有張作霖為首的奉系、段祺瑞為首的皖系和曹錕為首的直系,他們為控制北洋政府而多次混戰[59]。此外還有閻錫山的晉系、馮玉祥的西北軍、唐繼堯的滇系及陸榮廷的舊桂系等軍閥割據一方。1917年,孫中山與粵系軍閥合作,在廣東省番禺縣另立中華民國軍政府,發起護法運動[13]。1917年8月14日,由段祺瑞領導的中華民國和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通過了《對德宣戰案》,中華民國北洋政府宣佈對德意志帝國、奧匈帝國宣戰,廢除中德、中奧條約,收回天津,漢口德奧租界,特派一戰華工援助協約國[60] 。同年9月22日,廣州國會非常會議承認對德宣戰案[61]。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中華民國是戰勝國。然而北洋政府在巴黎和會上卻被迫將德國在山東的租界轉給日本[62],引發五四運動。五四運動和新文化運動對中國產生深遠的影響,部分知識分子開始尋求新的救國途徑,馬克思主義在中國開始受到歡迎並傳播開來[10]。10月10日,孫中山改組中華革命黨建立中國國民黨[63]。1921年7月23日,中國共產黨成立[64]。1922年,護法運動失敗後[65],孫中山採取聯俄容共的政策,將國民黨按照蘇聯共產黨的模式進行改組[15]:152,並派遣蔣中正到莫斯科進行政治和軍事培訓。蔣中正回國後參與建立黃埔軍校,並擔任校長[66]。1925年2月,黃埔軍校師生擊潰粵系軍閥勢力。3月12日,孫中山逝世。7月,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改組為國民政府。汪精衛任國民政府主席,並改編黃埔學生軍和轄下各地方部隊為國民革命軍,蔣中正任總司令。1926年7月9日,國民革命軍在廣州誓師北伐[67]。同年,西北軍馮玉祥、晉系閻錫山先後加入國民革命軍[68]。
1926年9月7日,北伐軍攻佔漢口;11月8日,攻佔江西南昌。11月11日,廣州國民政府決定北遷武漢,蔣中正則極力主張遷都他控制的南昌。1927年3月,北伐軍攻克上海與南京,以蔣中正為首的反共勢力和以汪精衛為首的容共勢力發生寧漢分裂[69]。4月12日,蔣中正發動清黨,爆發四一二事件,並於4月18日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7月15日,汪精衛在武漢開始分共,第一次國共合作就此結束[70][71]。8月1日,中國共產黨發動南昌起義,開始武裝奪權,揭開持續十年的第一次國共內戰的序幕。中共在各地建立根據地,反抗國民政府[71]。1928年5月,國民革命軍在山東濟南受到日本軍隊阻擊發生五三慘案,繞道北伐。6月,北伐軍攻克京兆地方。12月29日,奉系軍閥張學良通電南京,宣稱接受國民政府管轄。標誌着國民政府取得北伐戰爭的勝利,名義上統一南北。但不久就爆發中央與地方軍閥之間的中原大戰[15]:223,而國民黨與共產黨的軍事衝突也在持續進行[72][73]。1931年,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入侵中國東北地區並建立滿洲國[74]。期間日本不斷發動一·二八事變、長城戰役、華北事變等敵對行動[75],而國民黨採取「攘外必先安內」的政策,一方面不斷對日妥協,一方面加緊剿共。1936年12月12日,主張團結抗日的國民黨將領張學良和楊虎城發動西安事變,迫使蔣中正停止剿共,並與共產黨重啟合作,共同反擊日本的侵略。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工農紅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八路軍與新四軍[15]:248。
1927年,中華民國定都南京後,蔣中正根據孫中山提出的《國民政府建國大綱》,實施以國民黨為國家領導核心、暫行一黨制的訓政架構[76][77][78],並制定作為臨時憲法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完善法律體系[79][80]。這時期國民政府在外交、交通運輸、公共財政、生活、學術教育、文化上都有所作為,甚至因多方面改革成就而譽為「黃金十年」[72]。其中國民政府除了陸續成立中央研究院、中華民國中央銀行等機構外,並且推行穩定物價、改革銀行和統一幣制等社會經濟政策。同時政府也擴大增加當時中國社會的工業和農業生產,使得工業增長率達7.7%以上[72]。在民生生活方面,則有新生活運動。更在1932年首次派遣代表團參與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15]:192。
1931年9月18日,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在100天內佔領整個東北地區。1937年7月7日,日本發動七七事變,日軍從盧溝橋進攻平津地區。不久後華北淪陷,中國抗日戰爭全面爆發。8月13日,中日雙方在上海及周邊地區展開大規模會戰,是為淞滬會戰。12月,首都南京淪陷,日軍開始進行南京大屠殺,國民政府撤退到重慶[17]。抗日戰爭期間,國民革命軍約有170萬人投入作戰[註 10][81]。儘管國民革命軍因裝備、經濟等因素在整體戰爭中處於劣勢,但仍成功把日軍拖在中國戰場,並在部份戰役中獲得勝利。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襲珍珠港開啟太平洋戰爭;12月8日,美國對日宣戰;12月9日,國民政府對日宣戰,加入同盟國[82]。英國也開放滇緬公路以運補物資,不過日本也相繼成立蒙疆聯合自治政府、汪精衛國民政府等傀儡政權。1943年1月9日,汪精衛政權對英美盟軍宣戰。11月,中、美、英三國元首發表《開羅宣言》,要求日本應將竊取自中國之所有領土(如滿洲、台灣及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1945年7月26日,美、英與中國對日本發出《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命日本無條件投降。8月初,美國在日本投下原子彈。同時,蘇聯對日宣戰,出兵佔領中國東北。8月15日,昭和天皇宣佈無條件投降,並於9月2日簽署《降伏文書》。9月9日,國民政府在南京接受日本呈交投降書,至此中華民國獲得抗日戰爭的勝利,並在隔年將首都遷回南京[83]。國民政府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不僅光復抗日戰爭期間淪陷的領土和日本控制的滿洲地區[84][85],還接管南海諸島及清朝在《馬關條約》中割讓給日本的台灣和澎湖群島[86][87]。國民政府經過談判廢除歷史上的不平等條約,並且和英國、美國等國改簽署平等條約[88]。
1945年開始,國民黨與共產黨便在美國斡旋下就聯合政府展開和談[70]。1946年12月25日,國民黨主導的制憲國民大會在受到共產黨抵制的情況下,通過《中華民國憲法》。1947年初,美國調解失敗後[89],第二次國共內戰全面爆發[90]。同時國民政府因錯誤的政策,造成中國惡性通貨膨脹,失去民心[91]。2月28日,台灣爆發二二八事件[92][93]。年底,國民政府在各界要求下正式頒佈憲法、實施憲政,並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1948年,蔣中正與李宗仁當選行憲後第一任總統及副總統,並於5月20日正式就任[94]。
1948年,共產黨開始對國民黨展開軍事戰略反攻,並將部隊正式更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經過三大戰役後,共產黨完全控制中國東北和華北地區。1949年1月底,蔣中正宣佈下野,由李宗仁代理總統職位。4月,中華民國政府和中共召開的北平和談破裂後,解放軍發起渡江戰役,並佔領首都南京及全國經濟中心上海[95]。代總統李宗仁認為大勢已去,而經香港飛往美國;蔣中正則撤退至西南地區繼續指揮軍隊抵抗[96]。10月1日,中共在北京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70][97]。12月,蔣中正下令已撤至西南地區的中央政府退守台灣地區,台北市也成為中央政府所在地[98][99][100]。撤退途中除了將外匯和黃金儲備移往台灣外,國軍和老百姓也跟隨中華民國政府撤往台灣[101][102]。1950年4月初,西昌戰役的敗北象徵着國軍失去對中國大陸的控制權,5月再失去海南島與廣東省萬山群島,完全退出珠江流域的華南地區。至此,中華民國政府的實質統治區僅剩台灣全境、澎湖群島、福建省金門、馬祖和浙江省舟山群島,而中華民國在大陸的殘餘軍事力量也在同年由中共發起的全國大剿匪中被完全消滅。1955年,國軍自一江山島撤出,中華民國政府便僅控制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地[103][104]至今。
1949年10月1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承認遷往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政府為代表「中國」的合法政權,並將其視作已經滅亡的朝代。至今中國大陸的歷史類教科書都將1949年作為中華民國實際結束的年份[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