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法現代化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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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務法現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 of 1999),亦稱《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案》(Gramm-Leach-Bliley Act)(GLBA),是1999年11月12日美國頒佈的法案。它部分廢除了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有關條款,從法律上消除原先法案中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之間的「分業經營」壁壘,這些壁壘禁止任何一家機構同時經營投資銀行、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業務,結束了美國長達66年之久的金融分業經營的歷史。隨着格拉姆-里奇-比利雷法案的通過,商業銀行、投資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被允許合併。法案由第106屆美國國會(1999-2001年)通過,由總統比爾·克林頓簽署成為法律。
法案通過結果是商業銀行開始同時大規模從事投資銀行的活動,如花旗集團(Citigroup)和摩根大通(JP Morg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