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
1951年聯合國條約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法語:Convention relative au statut des réfugiés; 英語: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於1951年7月28日通過,並於1954年4月22日正式生效。該公約和《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是國際難民保護的兩項核心規範。該公約定義了難民、難民的資格及權利、以及提供難民庇護的國家所應負責任的一項國際公約。公約亦載明難民的消極資格(如戰爭罪犯不屬難民)。此外,為協助受母國壓迫者、難民、無國籍者尋求庇護的必要,只要持有依據該公約簽發之旅行文件,即可免簽證(visa-free)旅行遷徙。自2000年12月起,聯合國決議以每年6月20日為世界難民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