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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航空 (1929年)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與美國柯蒂斯-賴特飛機公司合資成立的民用航空企業(1930—1952)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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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航空公司(英語:China National Aviation Corporation,縮寫:CNAC),簡稱中航,是由中華民國政府與美國柯蒂斯-賴特飛機公司合資成立的航空公司。1949年,中航公司香港總部及海外辦事處決定易幟,部分飛機北飛中國大陸,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接收中航公司,此後中航公司總部駐天津。1952年7月17日,中航與央航合併組建中國人民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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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1929年4月15日,南京國民政府設立「中國航空公司機構」管理民用航空事務,委派時任鐵道部部長孫科兼任該公司理事長。[2]4月17日,孫科與美國寇蒂斯-萊特公司的子公司「航空發展公司」(Aviation Exploration, Inc.)簽訂合約,給予該公司從上海到漢口、北平(今北京)和廣州三條航線的經營權以及爲期10年的獨佔航郵權[3]。該公司為美國運輸大亨克萊門特·梅爾維爾·基伊斯成立的獨資控股公司,而克氏同時兼任柯蒂斯-萊特公司的總裁一職,實際上可視為柯蒂斯-萊特的關係企業。航空發展公司為了中國業務,於1929年6月成立了「中國飛運公司」(China Airways),10月12日開通上海-漢口航班。[4]5月,隸屬鐵道部的「中國航空公司」(簡稱「前中航」)在南京宣告成立[5]。然而,出售航權一事遭受南方軍閥的反彈,甚至連交通部都私下阻礙;由於空運郵務在當時是利潤頗豐的業務,因此各方均希望收歸己有。該條航線開闢不到半年,中國飛運公司便在各種阻礙下營運開始虧損。[來源請求]
中國航空與中國飛運兩間公司的經營爭執,在中國飛運的新任代表馬克斯·波林(Max Polin)的牽線下解決[6][7],1930年7月8日[8],交通部與航空發展公司簽定新協議[9],合資將中國飛運公司、原中國航空公司和交通部滬蓉航空線管理處(1929年5月18日成立,總部設在南京常府街48號,隸屬國民政府交通部航政司,運營6架美制史汀生SM-1F型單引擎6座飛機,運行上海-南京航線[4][10])重新合併為「中國航空公司」,1930年8月1日正式成立,資本總額1000萬元[8];公司總部位於上海天津路2號[11],飛行基地則設在上海龍華機場[5]。
新的中國航空公司與1929年成立的國營企業名字相同,性質卻完全不一樣:它是根據中國法律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交通部持有55%的股份,美方持有45%的股份。中方任命4位董事、總經理與一位副總經理,美方任命3位董事與一名副總經理。[6][8]
中航有經營權的航線有:上海-南京-九江-漢口-重慶、上海/南京經徐州、濟南、天津-北平、上海經寧波、溫州、福州、廈門、汕頭-廣州;中航在這些航線上享有10年的獨佔航郵權。

中航為開闢上海至重慶航線,購自美國的洛寧C-2H水陸兩用飛機「九江號」於1930年9月12日首飛宜昌,由於沒有得到四川省政府對飛往重慶的許可,中航放棄飛往重慶的計劃,先開通上海至宜昌的航線。1931年3月30日,上海至宜昌航線正式通航。[12][13]
中航在1931年4月開通上海-北平航班,1931年10月開通宜昌-重慶航班。

1933年4月1日,泛美航空購買了中航公司的美方股份,中航公司陸續開通了多條航線。泛美航空公司在1933年7月8日(航權過期前一天)完成了往返上海—廣州的首航。泛美與中航於1933年10月達成協議,粵滬線由泛美出資營運,中航掛名,從營業額抽一成,當月開始運郵,11月24日首次載客即撞山墜機。[14][15][16][17]泛美航空於1935年11月開通三藩市到菲律賓馬尼拉的太平洋航線,1936年1月取得澳門着陸權,和英國帝國航空(1939年與英國航空合併為英國海外航空)競爭在香港的着陸權,以和中航的航線連接,進入中國的太平洋航線市場。[18][19]1936年3月,帝國航空首先取得香港着陸權,開始香港與大英帝國屬地的定期航班。[20]:23[21][22]1936年11月5日,中航的粵滬線延伸到香港,港督郝德傑率人迎接首航。[20]:27-28[23][24]1937年4月,泛美航空取得香港着陸權,1937年4月28日將太平洋航線延伸到港澳,首航往返三藩市-港澳歷時13天。[25][18]
在經營業績上,中航公司在1935年首次盈利。洛寧式水陸兩用飛機、史汀生式和道格拉斯海豚型水陸兩用飛機等機型。

1937年,中航共有18架各式飛機,34名駕駛員和副駕駛員。從1929年至1936年間,中航公司飛行5,538,974英里,載運了838.271磅郵件和46,404名旅客。七七蘆溝橋事變後,中航一度停航。
1938年春,中航公司隨國民政府遷都重慶,恢復營運。原有的航線因中國領土被佔領而停運,新開辟航線重慶—漢口、重慶—瀘州、敘府—嘉定、重慶—貴陽—昆明、重慶—桂林—香港,其中重慶—香港線最重要。
8月24日上午,中航客機被日本戰鬥機擊落,這是世界航空史上民航客機首次遭軍機擊落。中航的「桂林號」客機滿載14名乘客從香港飛往重慶,起飛不久遭5架日本戰鬥機攻擊,桂林號中彈後迫降水面,乘員均安,但在日機機槍掃射下,僅有3人生還。儘管美國國務院向日本提出抗議,此事最後不了了之。[26]爲安全起見,從重慶—香港航班在10月復航後改爲不定期夜航,專門挑選天氣不好的夜晚飛行,以避開日本戰鬥機。中航和歐亞航空經營的重慶—香港航班爲中國政府官員和緊急貨物運輸提供了當時最快捷的交通方式。這個航班在香港與泛美航空公司和英國帝國航空公司聯運,可以較快地到達歐美國家。
1939年,中航公司新開闢了兩個國際航班。3月中航重慶—昆明—河內開航。
1月25日,中英簽訂協定,中航公司和帝國航空公司互相開辦重慶—昆明—臘戍—仰光的航班。10月,這條航線正式開通[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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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夏天,國民政府從柯蒂斯購買5架神鷹式飛機交給中航公司運營。中航利用這些飛機開始飛行貨運航班,從廣東南雄把鎢,錫運到香港。[28]1940年7月,中國外長宋子文先生到美國尋求援助。他向美國財政部提出1.4億美元援助計劃,其中5000萬用於改進空運,內容包括購買更多運輸機提供中航經營使用 ,發展從緬甸臘戍-昆明的惟一國際航線。
太平洋戰爭爆發對中航是一次嚴峻考驗。
日軍於1941年12月8日進攻香港。中航公司的飛機多數被炸毀,只搶救出3架飛機,人員和零備件。中航公司利用僅餘的飛機很快於12月25日恢復了旅客和郵件航班。每周飛重慶-臘戍航班3次,從重慶直飛加爾各答1次,重慶-成都航班1次。
中航一直堅持運營,支援盟國保衛緬甸的戰役。在滇緬公路完全被切斷後,它又積極投入把物資從印度運到中國的駝峰空運,成爲駝峰空運的重要力量。該公司的飛機和人員與從事駝峰空運的美國陸國航空隊空運部在中緬印戰區的力量相比要少得多,卻爲航峰空運作出了重要貢獻,一度使陸軍航空隊空運部相形見齪。
1942年5月7日,中航的陳文寬駕駛DC-3型飛機由重慶飛昆明,經由緬甸密支那轉飛到印度加爾各達,一個月前空襲東京的杜立德中校在重慶登機。陳文寬降落密支那後,發現日軍已經兵臨城下,停機坪上人群等著逃離。飛機原本只能坐21人,最後在密支那擠進78人,杜立德把這些人的行李都丟下飛機,陳文寬順利起飛,抵達加爾各答。[29][30][31]
1942年下半年,中航發展迅速。中航公司獲得10架租借法案分配的飛機在加爾各答的達姆達姆機場建立維修和供應設施,印度阿薩姆的汀江和中國雲南昆明成爲主要航行基地[32]。在飛機行員方面,中航因美國援華志原航空隊解散獲得了16名飛機員,非洲泛美航空運輸隊招來11名飛機員,同時自己還培訓了一批飛行員。通過這些方式,到1942年底,中航公司已有43名合格的機長。因此,中航1942年下半年飛越駝峰的運輸取得了優異成績。
從7月1日起,中航每天至少飛越一次駝峰。在1942年下半年平均每月飛150個來回。
1942年8月至12月期間,中航公司往返駝峰873次,運往中國1804.3噸物資,運返印度1883.1噸。該公司運往中國的有500多噸鈔票,300噸飛機零件,300噸銅和鋼帽,給美國紅十字會的20噸醫療用品,另外的30噸給美國醫療隊…此外還空運了7000多名中國遠征軍到印度受訓。
中國抗戰期間,中航公司以少量飛機開闢駝峰航線並堅持運營,從1942年4月到1945年9月期間,飛越駝峰8萬次以上,載運了50,000噸貨物到中國,運出將近25,000噸貨物,損失48架飛機和168名飛行員。中航公司作爲駝峰空運的重要力量,往返於印中兩國運送物資和人員,爲中國抗戰作出了重要貢獻。1945年8月抗戰勝利,中航的機隊數為:DC-3型2架,C-53型2架,C-47型23架,C-46型14架,合計41架。
國共內戰初期,中航新購置了6架DC-4(由C-54改裝)和8架C-46,開闢了上海-三藩市、上海-馬尼拉、上海-東京等國際航線。
1949年10月1日,中華民國政府在第二次國共內戰中戰敗,中國共產黨聯合當時的其他政黨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年中華民國政府開始將機構遷往臺灣,中航公司總部亦遷往香港。1949年11月9日,中國航空公司自總經理以下1,247人聲明易幟,接受北京中央人民政府領導,即兩航事件。1949年11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周恩來宣布接收中國航空公司[33],中航公司總部駐天津。1950年8月1日,中航開闢天津—漢口—重慶航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早的國內定期航線之一。1951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重新調整了中航董事會並向香港註冊署備案[34]。1952年7月17日,中航公司與中央航空運輸公司合併為中國人民航空公司。
兩航事件70周年紀念版中航塗裝的DC-3在上海虹橋國際機場等待起飛(2019年12月)
1978年,中國民航以中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義在香港重新開展業務,成為中國民航在香港的窗口企業[35]。1987年6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英國政府簽訂《中英關於解決歷史遺留的相互資產要求的協定》。協定規定,中國政府承允,不再追究對前「中國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的資產要求等4項歷史遺留的資產要求。作為交換,英國政府同意向中國政府支付380萬美元[36]。
1988年民用航空業改革後,原中國民航被分為多家航空公司,原中國民航的國際航線業務整合組建為一家控股公司。1991年,中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註冊,成為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直屬的一家航空運輸企業,其定位是以香港、澳門為基地進行資本運作的公司,持有中航興業、港龍航空(通過中航興業持有其43.29%股權[37])、澳門航空及中航浙江航空等子公司[38]。1999年5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為中國航空公司。2000年11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為中國航空總公司(China National Aviation Corporation)。2002年,中航總公司與中國西南航空、中國國際航空合併組建中國航空集團[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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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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