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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最高層級地方行政機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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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簡稱:嘉市府),是中華民國臺灣省嘉義市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市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嘉義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各部會(主要為內政部)。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的行政機關,嘉義市政府的歷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920年,大日本帝國臺灣總督府施行臺灣市制時所成立的「嘉義市役所」。1945年7月1日,三級省轄市嘉義市成立,並新設三級省轄市行政機關「嘉義市政府」,惟於1950年嘉義市被廢除三級省轄市位階,嘉義市政府也隨之裁撤,原隸屬於嘉義市的新東、新西、新南、新北四區改制為鎮;太保、水上兩區改制為鄉,並由嘉義縣直轄;1951年嘉義縣新東、新南、新西、新北等四鎮合併為嘉義市,並設置「嘉義市公所」,確立了今日的嘉義市轄域。1982年7月1日,原屬嘉義縣的嘉義市恢復升格為省轄市,並復設省轄市行政機關「嘉義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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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日治時期[1]
-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戰敗,臺灣及其附屬島嶼由中華民國接收,在當時中華民國地方制度下,嘉義市為三級省轄市,成立嘉義市政府[1]。
- 1946年8月1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調整嘉義市行政區,將水上鄉與太保鄉併入嘉義市,嘉義市劃分為新東區、新西區、新南區、新北區、水上區及太保區6區[2]。
- 1947年4月22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制為臺灣省政府,嘉義市政府亦改由臺灣省政府監督其自治行政。
- 1950年8月,嘉義市被廢除省轄市資格,行政機關嘉義市政府亦隨之裁撤,原嘉義市6個行政區分別改制為新東鎮、新西鎮、新南鎮、新北鎮、水上鄉與太保鄉並設前開各該行政區的鄉、鎮公所。
- 1951年11月,撤銷新東、新南、新西、新北四鎮建制,並裁撤前開四鎮的鎮公所,合併為嘉義市,成為嘉義縣唯一的縣轄市[3],並置嘉義市公所。
- 1982年7月1日,嘉義市再次升格為省轄市,市公所改制為嘉義市政府,由臺灣省政府監督其自治行政。
- 1990年10月6日,嘉義市政府劃設市轄區,分別為東區及西區兩區,並設置兩區的區公所。
- 1998年,臺灣省政府業務精簡,嘉義市政府的自治行政監督機關改為行政院各部會(主要為內政部)。
- 1920年9月1日:成立臺南州嘉義郡,於嘉義廳廳舍原址建造嘉義郡役所廳舍,下轄的嘉義街使用原嘉義廳農會廳舍作為街役場廳舍。
- 1930年1月20日:嘉義街升格為嘉義市,直屬臺南州,以嘉義街役場廳舍作為嘉義市役所辦公廳舍。12月8日新營郡新營莊大地震,嘉義郡役所與市役所廳舍皆受到損壞,其中市役所被迫拆除後遷往嘉義市女子公學校(今嘉義市立大同國民小學)辦公,嘉義郡役所則撥款整修。
- 1932年:整修後的嘉義郡役所由嘉義市役所收購作為辦公廳舍,嘉義郡役所遷往嘉南大圳組合事務所廳舍(1940年嘉南大圳組合事務所遷往臺南市)。
- 1945年12月1日:成立嘉義市,仍於原嘉義市役所廳舍辦公。
- 1950年10月25日:廢除嘉義市,原地域分為新東、新南、新西、新北四鎮與太保、水上二鄉。嘉義市政府大樓改由嘉義縣政府使用。
- 1951年11月1日:新東、新南、新西、新北四鎮合併為嘉義市,同時成立嘉義市公所,並以嘉義市中山堂(原嘉義公會堂)圖書室作為辦公處所。
- 1954年1月1日:新建嘉義市公所大樓(現嘉義市歷史建築),嘉義市公所遷至此處辦公。
- 1982年7月1日:嘉義市升格為臺灣省嘉義市,嘉義市公所大樓改為嘉義市政府大樓。
- 1995年:由於嘉義市政府辦公空間不足,規劃整修原嘉義縣政府大樓(嘉義縣政府於1991年遷往嘉義縣太保市)作為嘉義市政府辦公使用。
- 1997年12月19日:原嘉義縣政府大樓整修工程完工,嘉義市政府遷至此處辦公。
- 2002年1月10日:因建築老舊,計劃於市政府大樓南北兩側興建市政中心,拆除舊嘉義縣議會大樓(原嘉義稅務出張所)。
- 2005年:市政中心南棟大樓完工,嘉義市政府遷入辦公。
- 2010年:嘉義市政府欲拆除舊市政府大樓、新建市政中心北棟大樓之際,由學者、學生與文史工作者各自發起的保存嘉義郡役所行動。10月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今文化部)公告暫定古蹟失效後,嘉義郡役所遭拆除。
- 2012年:嘉義市政府將北棟大樓基地劃分為南北兩半,南半部改為收費停車場。
- 2013年:北棟大樓原址北半部綠化完工,市政中心北棟大樓基地改稱為北棟大樓廣場。12月31日在此處舉辦「2014幸福嘉義市跨年晚會」。
- 2014年:電影風中家族於原嘉義市公所取景,受到關注。
- 2015年:嘉義市政府有意將原嘉義市公所標售,後文史工作者成立「救舊嘉義市公所聯盟」極力搶救保留,後被公告為暫定古蹟。
- 2016年6月24日: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全數通過保留後,嘉義市政府將原嘉義市公所登錄為歷史建築,並計劃將其活化再利用。
- 2017年:嘉義市政府與市政中心北棟大樓案建築設計師解約,大樓計劃案終止,並將重新規劃為市民中心,預計2018年發包、2022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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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大樓
市府大樓即嘉義市政府大樓。是指嘉義市政府機關歷年辦公的所在建築,目前的市府大樓為嘉義市市政中心南棟大樓。嘉義市市政中心南棟大樓自2005年啟用,嘉義市政府府本部及大部分機關(交通處、衛生局、文化局、警察局、消防局、環境保護局、財政稅務局除外)於同年遷入於此辦公,並與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合署辦公。
嘉義市政府大樓座落於中山路、忠孝路、民樂街及吳鳳北路所圍的街廓,並與北棟大樓廣場、財政稅務局大樓及警察局大樓相鄰,使民權路、忠孝路、安樂街、共和路、民樂街、吳鳳北路所圍區域成為嘉義市的市政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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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市長
組織架構
嘉義市政府的組織基準法為《嘉義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設有14個一級單位,所屬一級機關計有6局,設有10個所屬二級機關及多個附屬單位場館,分別由嘉義市政府各局處督導[5]。
- 嘉義市政府民政處
- 嘉義市政府交通處
- 嘉義市政府觀光新聞處
- 嘉義市政府行政處
- 嘉義市政府建設處
- 嘉義市政府教育處
- 嘉義市政府地政處
- 嘉義市政府主計處
- 嘉義市政府工務處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 嘉義市政府智慧科技處
- 嘉義市政府政風處
- 嘉義市政府人事處
- 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
- 嘉義市立國民中學8校
- 嘉義市國民小學19所
- 嘉義市立幼兒園3所[6]
- 嘉義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嘉義市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嘉義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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