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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更新大行動
香港政府於2009年推出的一項樓宇維修資助計劃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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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更新大行動(Operation Building Bright),是香港政府於2009年推出的一項大型樓宇維修資助計劃,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香港房屋協會、市區重建局合作推行。計劃原意在於於2008年環球金融危機後,透過公共資源投放以穩定建造業就業,同時協助舊式樓宇進行維修工程以改善樓宇安全。其後計劃多次獲增撥款,更於2017年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2.0」。
至2015年,有約600座建築在「樓宇更新大行動」下受惠。2023年4月,「樓宇更新大行動2.0」共有約2500座樓宇參與,資助了約3.3億元。2009年「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消息公佈後,房協及市區重建局皆表示歡迎。兩者皆認為此舉有助就業及舊樓維修,提升樓宇安全。不過在計劃初推行時,便已有質疑它會助長管理方貪污及操縱投標。計劃推行後,廉政公署、競爭事務委員會、《明報》皆曾表示從現實可見上述擔憂屬實。
歷史
香港樓宇正急速老化,且老化速度已遠超重建步伐。根據屋宇署的資料,香港樓宇主要以鋼筋混凝土建造,設計使用期約為50年。在2014年至2023年的十年間,樓齡達5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由約5,100幢倍增至約10,200幢,並預計將於2033年進一步升至約16,900幢。[1]過去2003年沙士疫情於淘大花園爆發及2010年1月馬頭圍道塌樓事故,進一步引起社會對樓宇安全的關注。後者促使屋宇署於2010年巡查全港約4,000幢樓齡達50年的樓宇[2],並推動落實《強制驗樓計劃》。同時,樓宇長期失修亦令社會關注缺乏管理的「三無大廈」,即無業主立案法團、無居民組織、無物業管理公司的大廈。[3]
2003年沙士疫情在淘大花園爆發並迅速擴散,事件暴露了忽視大廈管理所帶來的公共衞生風險,引起公眾關注。因而重新審視樓宇失修問題及樓宇管理政策。2004年年初,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展開有關樓宇管理及維修的公眾諮詢,希望就解決失修問題尋求社會共識。諮詢結果顯示,公眾普遍認為樓宇維修屬業主責任,並支持以強制措施規管,包括強制驗樓、強制聘用物業管理公司,以及強制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同時亦提出需要相應的支援措施。[4]
2008年金融海嘯爆發後,香港經濟正處於低潮。面對需求放緩、企業裁員潮湧現,整體勞工市場明顯轉弱,失業數字持續高企。根據官方數據,香港在金融海嘯後的失業率上升了0.9%,至2009年底達到 4.1%,為十六個月以來最高水平。對建造業及地產業就業的影響尤為顯著,2008年10月至12月期間,建造業與地產業失業率升至 5.1%。其中技術較低的工人失業率更高,達到6.1%。[5]
2009年2月25日,時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於《2009-10年度財政預算案》的「保就業」章節宣布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6],由政府跟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合作,在2年時間為約1,000幢舊樓維修[7][8]。它預計在計劃推行期間可創造約10,000個職位[9],包括沒有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10]。而政府會預留7億元推動計劃,而房屋委會及市區重建局則各預留1.5億[10]。根據計劃內容,市區重建局會提供業主現金援助,協助他們進行緊急維修[11]:103-104。長者自住業主可獲上限4萬元的全額補貼,非長者業主則獲資助8成維修費[10]。
計劃最終由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負責推行[11]:103-104[12]。她在政策提出後表示維修是業主的責任,強調措施屬一次性[12],計劃的主要目的在於創造更多就業職位[13]。3月,她表示房協及市建局已通過1.5億的計劃撥款[14]。2009年4月24日,立法會通過撥款。林鄭當時表示為減少政策導致的貪污及圍標問題,發展局跟廉政公署已有合作,要求業主遵從指引及不允許法團自行選擇承建商,並將派出人員到樓宇發表意見[15]。5月7日,林鄭指出屋宇署將為計劃而在2年內額外聘請20個定期合約承建商及20個顧問[16]。5月8日,正式接受申請[17],最後接收了過1100宗申請[18]。5月26日,曾俊華推出總值168億元的加碼紓困措施,包括預留10億元的「樓宇更新大行動」撥款[19]。6月19日,舉辦「樓宇更新大行動」第一類別樓宇抽籤儀式[20]。
2010年,馬頭圍道唐樓倒塌事件發生後,林鄭在1月29日公佈屋宇署會在3個月內巡查香港50年或以上的樓宇,若發現有問題即強制納入「樓宇更新大行動」[21]。2月3日,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有關強制驗樓及驗窗的條例草案。林鄭同時表示他們會盡力令同類事件不再發生[22]。不過在次日(2月4日),她表示樓宇維修是業主的責任,政府不能長期以稅收補助業主[23]。2月24日,曾俊華發表財政預算案,建議向樓宇更新大行動再注資5億元[24]。4月,屋宇署助理署長許少偉則表示只有財政有極大壓力的樓宇才會被納入「樓宇更新大行動」[25]。10月25日,第二輪「樓宇更新大行動」開始接受申請,同時接受多於400個單位的樓宇申請[26][27]。
2011年2月23日,曾俊華在施政預算案中提出再為「樓宇更新大行動」注資10億元[28]。3月22日,舉辦第二輪「樓宇更新大行動」抽籤儀式[29]。2012年6月30日,政府實施《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30]。2013年9月19日,市區重建局及房協表示為打擊「樓宇更新大行動」中的圍標行為,當天起該計劃的招標會由獨立會計師樓處理[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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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1日,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施政報告》公布撥款30億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2.0」[32]。她同時指出該計劃主要用於資助強制驗樓計劃的開支,適用於「較高樓齡、應課差餉租值不超越設定上限的住宅或商住樓宇的自住業主」,規定樓齡超過50年才可獲資助[33][34]。10月,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指「樓宇更新大行動2.0」主要針對對象為「三無大廈」,為免市場波動而限制每年資助500座舊樓,工程將由市建局的樓宇復修服務「招標妥」估價,同時入標者的身份在平台上為保密,以此減少圍標的情況[34][35]。黃偉綸表示計劃下長者業主最高可獲5萬元的全額資助,其他自住業主則可獲8成,最高4萬元的資助[36][37]。2018年7月9日,開始接受申請[38]。2019年10月11日,政府再注資30億元至合共60億,預計修葺5,000幢大廈[39]。同時把可接受資助的樓齡下限從50年提升至40年[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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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問題
在計劃初推行時,便已有質疑它會助長管理方貪污及操縱投標[11]:182。例如早在2009年2月27日《東方日報》的報導提道,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認為此一計劃有可能令原本因招標不透明等問題而造成的貪污進一步惡化,建議政府進一步監管樓宇維修[41]。佘慶雲則表示計劃中業主有機會跟承建商誇大費用[42]。2010年,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施祖祥也認為此一計劃成為不少投機分子的目標,有必要更慎重監管[43]。但因為它屬臨時措施,故政府缺乏意願為此修改規定,最終政府的補貼便同時令維修工程及貪污數字增加[11]:182。
廉政公署曾指出,這項計劃令「業主立案法團委員、不法的樓宇工程顧問、承辦商、和其他專業人士,合謀誇大翻新和維修工程的價格,藉以支付[……]賄款」[11]:182。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則指出這類「樓宇更新大行動」推行後的圍標存有難舉證的問題[44]。《星島日報》指出,「樓宇更新大行動」的問題之一是業主缺乏專業知識,令承辦商有機會透過不必要的工程提高造價;另一個問題就是承建商可能拒絕參與較小型的項目及參與圍標[45]。據《明報》統計,2012年至2014年期間231幢參與「樓宇更新大行動」的舊樓中,至少58%為顧問公司的估價高於官方估價[46]。它亦建議政府應更積極打擊此類涉圍標的行為[47]。2016年,競爭事務委員會以「樓宇更新大行動」約700個工程招標紀錄作分析,結果顯示特定工程顧問公司較常會跟某些承建商一起中標,同時前者65%中標費用屬「超低標」。競爭事務委員會署理高級行政總監畢仲明認為這反映該市場存在操縱行為[48]。《明報》認為這一分析反映「公權力未能帶動嚴格依法辦事,保障市民利益」[49]。
在林鄭宣佈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2.0」時,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林卓廷即表示它可能會成為「樓宇圍標大行動2.0」[50]。大聯盟發言人趙恩來跟林卓廷發表了同樣意見,並建議市民對圍標保持警覺[51]。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和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亦建議政府在資助維修之餘,加強對圍標的監管[50][52]。
迴響
至2015年,有約600座建築在「樓宇更新大行動」下受惠[11]:182。2023年4月,「樓宇更新大行動2.0」共有約2500座樓宇參與,資助了約3.3億元[53]。
2009年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消息公佈後,房協及市區重建局皆表示歡迎。兩者皆認為此舉有助就業及舊樓維修,提升樓宇安全[54]。嶺南大學經濟系教授何濼生亦有類似看法[42]。房協主席楊家聲更指這一資助對業主有很大補助[41]。
立法會議員及九龍城區議員的李慧琼、深水埗區議會副主席譚國僑、港島區區議員李碧儀皆指出這項計劃在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推行會面對沒業主代表負責統籌的局面[55][56]。不過李慧琼整體上支持該計劃[56]。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相信這一措施有助加快樓宇修復[42]。
計劃推行前,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蔡鎮華則認為此一計劃推行進度太慢,建築工人在期間仍繼續面對失業的問題[41]。工人健康中心項目經理孫同祥認為舊樓在建築上不少會運用到石棉,擔心計劃下工人的健康風險。屋宇署發言人則回應指根據指引,承建商應聘請石綿顧問評估有關風險[57]。2009年10月22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在大行動等措施的推動下,建造業的失業率從12.7%下降至9.4%[58]。2011年,深水埗區議會副主席譚國僑批評此計劃間接製造不少隨意於街上棄置的廢料[59]。
計劃推行後,民協發言人楊振宇表示它的批核速度過慢,業主亦缺乏自己要承擔款項部分的資訊[60]。2009年7月11日,李慧琼向林鄭表示大角咀舊區受惠於此計劃的樓宇不多,要求加大力度[61]。油尖旺區議員黃舒明認為在計劃推行時政府部門缺乏協調,如清理僭建物的速度過慢,令納入計劃的部分樓宇工程不能如期開展[62]。2011年,《成報》讚揚政府把樓宇更新大行動的適用範圍放寬至400個單位以下的樓宇[63]。
2010年2月,荃灣區區議員陳恒鑌建議政府應進一步補貼樓宇結構的檢查費用[64]。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及民主建港協進聯盟(民建聯)同年亦認同政府應作更多資助,但政府拒絕前者提出的建議[65][66]。後者同時建議應整合計劃的服務內容[66]。《信報財經新聞》的社評反指政府長遠應以機制鼓勵業主盡責維修,而非由稅收補貼[67]。2017年2月19日,民建聯建議政府應再推行多一輪「樓宇更新大行動」[68]。
同年10月,該黨另行建議「樓宇更新大行動2.0」把樓齡超過50年才可獲資助的限制放寬至30年[69]。民建聯深水埗區議員鄭泳舜表示,此一計劃存有業主難以有共識、對工程缺乏認知、報價不符預期的情況,致使取消率多年維持在10%至30%之間,建議政府多增設對業主的支援[70]。2019年,立法會議員柯創盛表示金額過於 「緊張」,建議政府投放更多資源[71]。香港測量師學會對2019年政府為計劃增加撥款表示好評,並建議政府可加強技術支援和向業主推廣維修意識[72]。2022年,民協深水埗區議員李庭豐同樣認為計劃推進得太慢[73]。
參見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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