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洋法法庭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建立的政府間組織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國際海洋法法庭(英語: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縮寫ITLOS),是由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授權成立的政府間組織,根據1982年12月10日簽署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建立,是該公約第287條所列的四個爭端解決機制之一[1],亦是專門審理海洋法案件的國際組織。該組織雖依據聯合國公約設立,惟其並非聯合國所屬機構,僅與後者保持密聯繫,並於1997年締結《聯合國與國際海洋法法庭合作與關係協定》建立雙方合作機制[2],並為聯合國大會觀察員組織。
Quick Facts 國際海洋法法庭, 英語: ...
國際海洋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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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地點 | 德國漢堡 | ||||
工作語言 | |||||
法官來源 | 21個國家 | ||||
領導人 | |||||
• 庭長 | 艾伯特‧霍夫曼 Albert J. Hoffmann | ||||
• 副庭長 | 托馬斯·海達爾 Tomas Heidar | ||||
成立 | |||||
• 海洋法公約簽署 | 1982年12月10日 | ||||
• 海洋法公約生效 | 1994年11月16日 | ||||
• 召開首次會議 | 1996年10月1日 | ||||
• 獲聯合國大會觀察員地位 | 1996年12月17日 | ||||
• 設立三個爭端分庭 | 1997年3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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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洋法法庭總部位於德國漢堡市,海洋法公約並設有國際海底管理局,負責監管各國管轄範圍以外(即領海、臨接海域和大陸棚以外)的深海開採活動。公約目前有168個締約國和會員,包括167個國家和歐洲聯盟。截至2022年12月,美國和伊朗皆未簽署加入。[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