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駕駛執照
附加在本國駕照的多國語言說明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國際駕駛執照(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依照1949年日內瓦國際道路交通公約(英語:Geneva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及1968年維也納國際道路交通公約,由公約簽署國政府簽發,方便本國駕駛員在其他簽約國駕駛私人車輛。國際駕駛執照為附加在一國駕駛執照之上的一本附加多國語言的說明,標註了駕駛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允許駕駛的對應車輛種類等,解決駕駛員與其他國家的交通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障礙。國際駕照不能獨立存在,當駕駛員同時持有一國護照與該國政府簽發的國際駕照時,此國際駕照才視作有效。[1]
國際駕駛執照之內容及格式依照日內瓦道路交通公約或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制訂,但並非各國均批准該等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