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區亞洲國家使用的行政區劃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專區,或稱專員區[1][2],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制度中,介於省(第一級行政區[a])和縣(第二級行政區[a])之間的一種准區劃形式[b]。抗日戰爭期間,中共政權既開始使用「專區」作為固定的區劃術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專區」推廣至除東北、內蒙古、西藏外[c]的中國大陸全境,直至1970年改稱地區為止。中文對南亞地區的印度介於邦與縣或巴基斯坦介於省與縣之間一種行政區劃形式亦譯作「專區」。
專區,或稱專員區[1][2],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制度中,介於省(第一級行政區[a])和縣(第二級行政區[a])之間的一種准區劃形式[b]。抗日戰爭期間,中共政權既開始使用「專區」作為固定的區劃術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專區」推廣至除東北、內蒙古、西藏外[c]的中國大陸全境,直至1970年改稱地區為止。中文對南亞地區的印度介於邦與縣或巴基斯坦介於省與縣之間一種行政區劃形式亦譯作「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