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陵蘭退出歐洲各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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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陵蘭退出歐洲各共同體(英語:Withdrawal of Greenland from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指的是格陵蘭在加入歐洲各共同體12年後,於1985年正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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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修正組建歐洲各共同體條約中 有關格陵蘭的條約, 簽署日 ...
修正組建歐洲各共同體條約中 有關格陵蘭的條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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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984年3月13日 (1984-03-13) |
簽署地點 | 比利時布魯塞爾 |
生效日 | 1985年2月1日 (1985-02-01) |
簽署者 | 10個國家 |
保存處 | 意大利共和國政府 |
語言 | 歐洲各共同體全部8種官方語言 |
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條約原文 | |
《格陵蘭條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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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格陵蘭以丹麥治下一個郡的身份(英語:County of Greenland, Denmark)加入歐洲各共同體,儘管這個決定遭致大部分格陵蘭當地居民的反對。在1982年的一次協商性全民公投中,53%的格陵蘭選民選擇了退出歐洲各共同體。[1] 而在格陵蘭於1973年獲得自治(英語:Home rule)地位後,脫歐公投成為一種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