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馬里判官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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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官政治(Xeer,索馬里語發音:ħeːr),是索馬里傳統文化中的多中心法律系統,在該系統下,部落長老們作為法官依先例調停爭端。[1] 這是一個習慣法如何運行於無政府社會的良好例子,也是自然法思想的一種清晰的相似物。多位學者指出,儘管Xeer已有數世紀之舊,仍可為一個現代的、運行良好的經濟體提供法律基礎。[2][3][4]
據一份報告,索馬里人的產生,並非基于氏族間的共同語言基礎,而是對Xeer的共同遵循,故此,Xeer既是索馬里民族之父,亦是其子。類似的現象據說也曾發生於鄰近的奧羅莫民族,後者如今在埃塞俄比亞治下。[3]
在Xeer系統中,不存在一個權力來規定法律是什麼,相反,法律乃由法官在找出解決糾紛的最佳途徑時所發現,故此,索馬里民族在傳統上便是一個無政府社會,即,索馬里人從未接受任何中央政府的權力,無論是他們自己的還是外人的。[3] 在Xeer法之下,索馬里構成了一個自然法共同體(判官統治),遵循着許多自然法的關切。中央權力的闕如,意味着不同的社區對Xeer的解釋有着細微的差別,那些被廣泛接受的法律被稱為「xeer guud」,而僅適用於特定社區的則被稱為「xeer tolnimo」。[5]
正如西方國家的法律系統,Xeer系統在不同功能之間存在確切的專業化分工,你能從中識別出法官(odayal)、法學家(xeer boggeyaal)、偵探(guurtiyaal)、律師(garxajiyaal)、證人(murkhaatiyal)和警官(waranl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