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美国独立宣言

1776年7月4日由大陸會議批准的宣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美國獨立宣言
Remove ads

美国独立宣言》(英语: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全称《美利坚十三个联合邦一致宣言[2](英语:The unanimous Declaration of the thirtee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是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颠王国独立,并宣明此举正当性之文告,为美国最重要的立国文书之一。1776年7月4日,第二次大陆会议费城宾夕法尼亚州议会大厦(后更名为独立厅)一致通过了这份宣言。出席会议的代表后来被尊称为“美国开国元勋”,他们在这份文件中清楚阐述了为何十三个殖民地认为自己已成为独立主权的国家,不再受英国殖民统治。《独立宣言》自发布以来,被广泛传阅与重印,对全球历史和政治思想产生深远影响。

事实速览 美国独立宣言 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原标题 ...

美国独立战争的爆发可追溯至1775年4月的列星顿与康科德战役。在战火初起之际,北美十三州殖民地于1775年5月10日重新召开大陆会议英王乔治三世在同年8月23日正式宣告殖民地处于叛乱状态。面对日益激烈的政治与军事对抗,会议于1776年6月11日成立“五人委员会”,成员包括约翰·亚当斯本杰明·富兰克林托马斯·杰斐逊罗伯特·李文斯顿罗杰·雪曼。这个委员会负责起草一份正式文件,说明美洲殖民地脱离大不列颠王国的理由。亚当斯强力主张独立,并说服委员会由杰斐逊负责撰写原始草稿。杰斐逊于6月11日至6月28日之间完成初稿,之后由会议进行编修。

该宣言的核心在于为大陆会议投票宣告独立提供理据,并阐述殖民地脱离英国统治的原因。早在7月2日,会议就通过了“李氏决议文”,正式声明英国政府已无权在北美殖民地行使统治。《独立宣言》列举了对英王的27项控诉,包括限制殖民地立法、驻军压迫、妨碍司法、课税无代表权等。同时,宣言也强调了若干天赋与法律上的基本权利,当中包括人民拥有推翻压迫政权的权利。

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正式通过这份宣言,十三州代表一致赞成。宣言的签署本质上是一项对英王的公然反叛,根据当时法律,属于可处以酷刑死刑叛国行为。尽管如此,代表们仍毅然决定签署此文件,确立殖民地的政治立场。两天后的7月6日,《宾夕法尼亚晚报英语The Pennsylvania Evening Post》首次公开刊登了《独立宣言》。至7月8日中午,宣言首次在新泽西州特伦顿宾夕法尼亚州伊斯顿与费城三地同步公开朗读,象征其正式对人民公布。

《独立宣言》有多种发行形式,其中最广为流传的是由邓拉普大型单页版(Dunlap broadside),在宣言通过后迅速印制并分发,这份印刷品现收藏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国会图书馆。至于正式签署的版本,由提摩西·梅拉克负责誊写,经国会于7月19日下令制作,并于8月2日由多数代表完成签名。此份版本现藏于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并被视为最具官方性质的原件。

作为人权与自由理念的象征,《独立宣言》具有深远的世界性影响。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视其为国家的道德准则,并主张应依其精神来诠释《美国宪法》。1863年,林肯于南北战争期间发表著名的盖兹堡演说,将《独立宣言》的理念置于演说核心,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演讲之一。宣言中第二句话:“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与对幸福的追求”,已成为世界历史上最广为人知与引用的语句之一。美国历史学者暨普利策奖得主约瑟夫·埃利斯认为,《独立宣言》蕴含了美国历史上“最强而有力与具深远后果的文字”。

Remove ads

沿革

总结
视角

历史背景

Thumb
托马斯·杰斐逊为独立宣言主要撰稿者

在1776年7月《独立宣言》正式通过时,北美十三个殖民地大不列颠王国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一年多。然而,双方关系的恶化并非始于擦枪走火,而是可以追溯至1763年七年战争结束后的局势变化。这一年标志着英国在全球殖民扩张上的胜利,但也带来庞大的战争债务,使大不列颠议会英语Parliament of Great Britain决意对北美殖民地加强财政控制,并以课税作为手段。1765年,大不列颠议会通过《印花法令》,对殖民地的各类纸本文书课税,引发广泛抗议。接着于1767年推行的《汤森法令》,进一步课征进口商品税,并设立专员以监督税收执行。对英国而言,这些措施是让殖民地合理分担大英帝国经费的手段。然而,在殖民地内部,这些政策被视为未经同意的压迫性课税,违背了“无代表,不纳税”的政治原则。殖民地人民强烈反对这种由遥远国会主导、却未设代表参与的制度。

根据英格兰1688年光荣革命后所形成的主流宪政观,议会至高无上,其立法权遍及整个帝国,任何由议会制定的法令皆具合法性与宪法性。但在北美殖民地,一种不同的宪政思想逐渐兴起。殖民地的政治思想家认为,英国宪法不仅是制度安排,更蕴含对人民的基本保障,包括财产权、自我治理权,以及抵抗暴政等基本权利,任何政府,包括议会,都不能侵犯这些权利。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殖民地居民开始质疑议会对殖民地的合法管辖权,认为即使英王仍是共同的君主,殖民地自身的议会应拥有对内自治的完全权力。

这些政治分歧很快转化为行动。1772年的松树暴动英语Pine Tree Riot与1773年的波士顿倾茶事件便是殖民地对英国税制与行政干预的公开反抗。特别是在波士顿事件后,英国议会施加更严厉的惩罚措施,关闭波士顿港并撤销马萨诸塞的殖民地宪章,进一步加剧了美洲人民的愤怒与不信任。至1774年,美洲的政治思想家如山缪·亚当斯詹姆斯·威尔森托马斯·杰斐逊,已开始明确主张,英国议会仅为本土之立法机构,而非整个帝国的代表机构。他们认为,各殖民地拥有自己合法成立的立法机构,仅在对国王效忠的框架下与帝国其他部分保持联系。

托马斯·杰斐逊在1775年11月的一封信中写道:

Believe me, dear Sir: there is not in the British empire a man who more cordially loves a union with Great Britain than I do. But, by the God that made me, I will cease to exist before I yield to a connection on such terms as the British Parliament propose; and in this, I think I speak the sentiments of America.

译文如下:

这段话展现出殖民地人民在维系与英国的传统连结与争取正当权利之间的挣扎。当和平与妥协的希望逐渐幻灭时,脱离统治、寻求独立便成了唯一的出路。

Remove ads

大陆会议

1774年,英国议会通过一系列旨在惩罚北美殖民地的法律,被称为《强制法案》,而在美洲殖民地则普遍称之为《不可容忍法案》。这些法案主要针对发生于1772年的“加斯比号事件英语Gaspee affair”及1773年的“波士顿倾茶事件”,其内容包括关闭波士顿港、限制马萨诸塞的自治权、扩大驻军权力等措施,殖民地普遍视其为对英国宪法的践踏与对殖民地自由的公然威胁。面对这种局势,十三个殖民地决定联合回应,于1774年9月在费城召开第一次大陆会议,寻求协调一致的抗议方式。

第一次大陆会议的代表来自除乔治亚外的十二个殖民地,会议地点设于费城的木匠厅。与会代表多为各殖民地的重要政治人物,他们共同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包括组织对英国货品的抵制、终止与英国的贸易往来(大陆协定英语Continental Association),并起草呈交英王的致英王请愿书英语Petition to the King,要求废除《强制法案》。这些举措显示出殖民地在当时尚未完全放弃与母国的关系,大多数代表仍寄希望于透过和平手段,促使英王与国会回心转意。

然而,英王乔治三世与时任首相诺斯勋爵却坚决维护英国议会的至高权力。1774年11月,乔治三世在给诺斯的信中明言:“将由枪炮来决定他们是属于这个国家的臣民,还是要选择独立。”这段话反映出英王对于让步毫无意愿,亦预示著冲突升级的可能性。英国方面并未对殖民地的请愿作出正面回应,反而着手准备军事行动。1775年4月,列星顿与康科德的交火标志着战事正式爆发。尽管如此,当时多数殖民地居民及政治人物仍对与英国和解抱有希望,期待国王能够出面纠正议会的政策。于是在战火初起之际,第二次大陆会议于同年5月在费城宾夕法尼亚州议会大厦再次召开。

第二次大陆会议不仅涵盖了前次未参与的乔治亚殖民地,讨论内容也远较第一次更加深入且更具战略性。尽管部分代表已暗中支持脱离英国,但在法律上宣告独立仍属于叛国行为,足以判处死刑,因此无人公开主张。然而,战局的发展与英方的态度迅速改变了舆论走向。1775年较后时间,大陆会议再次向英王呈递《橄榄枝请愿书》,表达对和平解决冲突的期待,但不久后即遭拒绝。乔治三世发表《反叛宣言英语Proclamation of Rebellion》,宣布美洲殖民地已进入反叛状态,并于10月26日在议会表示已考虑接受外国援军来镇压殖民地叛乱。随着英王公开背书对殖民地的武力镇压,进一步破坏了殖民地人民对君主的最后幻想,这种视国王为保护者的忠诚感迅速瓦解。部分英国议会成员虽对殖民地表达同情,警告政府的强硬政策将迫使美洲走向独立,但这类声音属于少数,难以改变当局既定方针。随着战事升级,第二次大陆会议组织了大陆军,并任命乔治·华盛顿为总司令,并开始进行对外联络与国际宣传的准备。

社会风向的转变

1776年1月,一份在费城出版的小册子《常识》(Common Sense)迅速掀起政治风潮。该书由英裔移民托马斯·潘恩撰写,语调激昂,笔锋犀利,首次明确主张北美应与英国决裂。潘恩形容,虽然脱离帝国统治是一场艰困的战役,但其必要性与正当性不容置疑。他将独立理念与新教信仰相连结,呼吁殖民地人民摆脱君权的束缚,建立属于美洲自己的政治身份认同。《常识》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打破了对“独立”这一议题的沉默与忌讳,开启了全社会关于美洲前途问题的公开辩论。这本小册子迅速传遍十三个殖民地,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政治出版物之一。乔治·华盛顿在阅读后,命令全军诵读此文,以提振士气。当时大陆军经历连番败仗,情绪低落,而潘恩的文字在士兵之中激起了广泛共鸣。不久之后,华盛顿率军横渡特拉华河,在特伦顿战役中对驻扎当地的黑森佣兵发动突袭,取得重要胜利,扭转了战局。《常识》的销售与传阅极为广泛,除了印刷版本之外,还经常在酒馆与集会场合被高声朗读。在当时人口约250万的殖民地中,该书的销量与影响堪称空前。潘恩以简明、平易近人的语言,将抽象的政治理念转化为人民的具体诉求,使普通民众也能理解与接受独立的必要。

1776年2月,殖民地得知英国国会已通过《禁运法案英语Prohibitory Act》,不仅封锁北美港口,更将所有美洲船只视为敌对目标。此一举动,在不少人眼中等同于英国单方面与殖民地决裂。约翰·亚当斯因此断言,英国议会事实上已先行宣告独立,他称这部法案为“独立法”,是对帝国结构的彻底瓦解。紧接着又传出乔治三世聘请德国佣兵协助镇压北美叛乱的消息,进一步激起殖民地人民的愤怒。英王动用外国武力对付自己的臣民,使许多原本对王室尚存幻想者终于清醒,转而支持分离主张。

在《常识》小册子获得巨大成功之后,潘恩在1776年12月又发表《美州危机英语The American Crisis》(The American Crisis)系列文章,以激励语言鼓舞人心,其中开篇一句“这是考验人心的时刻”(These are the times that try men's souls)更成为脍炙人口的格言。他警告那些在危机时刻逃避责任的“夏季士兵”与“阳光爱国者”,并赞扬那些在艰难中坚持理想的人才配得上人民的敬重与感激。他写道:“暴政如地狱一般难以征服;然而我们拥有这样的安慰:越是艰苦的斗争,胜利便越加光荣”(Tyranny, like hell, is not easily conquered; yet we have this consolation with us, that the harder the conflict, the more glorious the triumph.)。这些言论成为革命战争初期的重要精神支柱,进一步巩固了人们对抗帝国的决心。

Remove ads

地方宣言的推动

1776年春季至夏季期间,来自各殖民地的声音逐渐汇聚为一股日益高涨的独立呼声,透过多种形式的地方性或州级宣言表达出来,这些宣言最终推动了大陆会议对独立议题的正式采纳。历史学者波琳·梅尔英语Pauline Maier(Pauline Maier)统计,自1776年4月到7月间,十三个殖民地中有超过九十份地方或州级的独立宣言出现,展现了支持与英国分离的广泛共识。这些宣言形式各异,有的以明确书面形式授权其代表在大陆会议中支持独立,例如4月12日的《哈利法克斯决议英语Halifax Resolves》,使北卡罗来纳成为首个明文授权代表可投票支持独立的殖民地。其他形式则包括州议会通过的法案,例如罗得岛于5月4日正式宣布不再效忠英王,成为首个以立法方式终止与英国联系的殖民地。

在地方层面,许多县或城镇议会也通过决议,公开支持独立诉求。这些决议虽然规模较小,但亦是广泛而深入的草根运动。有些声明甚至以法院陪审团指导语的形式出现,例如南卡罗来纳的首席大法官威廉·亨利·德雷顿英语William Henry Drayton于4月23日宣称:“本地法律授权我宣告……乔治三世,英国国王……对我们无任何权威,我们亦无须服从于他”(The law of the land authorizes me to declare ... that George the Third, King of Great Britain ... has no authority over us, and we owe no obedience to him.)。这些声明共同构成了殖民地对脱离英国统治日益坚定的集体态度。虽然这些地方宣言在当代多已被后来通过的国家层级文献所掩盖,例如7月2日大陆会议通过的正式独立决议案,与7月4日通过并印行的《独立宣言》,但它们实际上为这些举措奠定了基础。现代学界普遍认为,一份历史上曾被视为最早的地方宣言,即据称于1775年5月通过的《梅克伦堡独立宣言英语Mecklenburg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其真实性存疑,很可能是后人虚构。

Remove ads

各殖民地之协商

在1776年春夏之交,十三个殖民地内部对脱离英国的呼声迅速升高,但即使如此,第二次大陆会议在早期仍未获得充分授权,无法直接宣告独立。由于与会代表是由十三个各自为政的地方政体选出,其来源包括临时会议、自发组织与民选议会,每位代表均受限于所属殖民地政府的具体指示。即使部分代表私下支持独立,也不能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公开表态,否则将违背选民与殖民地议会的信任,甚至面临法律责任。当时仍有数个殖民地明确禁止其代表推动与英国的分裂,而另一些殖民地的指示则模糊不清,无法作为正式投票的依据。因此,支持独立的倡议者开始着手推动各个殖民地修正对代表的指令。根据会议惯例,唯有在多数代表团获得充分授权的情况下,大陆会议方可通过宣告独立的决议,并且至少需要有一个殖民地政府主动指示其代表向会议正式提出独立案。这是一场既复杂又急切的政治角力,被当时人称为一场“政治战争”。

尽管许多殖民地公开表示支持独立,但仍有部分地区表现出保留态度,特别是纽约、新泽西、马里兰、宾夕法尼亚与特拉华等中部殖民地英语Middle Colonies。这些地区的政治菁英与民众对于是否与英国决裂意见分歧。当时支持独立的领导人认为,若能说服宾夕法尼亚改变立场,其他殖民地或将随之效仿。然而,在5月1日,宾夕法尼亚省在一场聚焦于是否支持独立的特别选举中,反对独立派保住了殖民地议会的控制权,显示独立运动在该地仍未取得主导地位。为了推动尚未建立独立政权的殖民地采取行动,大陆会议在5月10日通过一项由约翰·亚当斯理查德·亨利·李推动的决议,呼吁那些缺乏“足以应对政务需求之政府”(government sufficient to the exigencies of their affairs)的殖民地尽速推选新政府。此项决议获得全体一致通过,即使是反对独立的领袖,例如宾夕法尼亚的约翰·迪金森,虽然他认为该决议不适用于本殖民地,但亦对此决议投下赞成票。这一决议为后来各殖民地成立临时或常设革命政府提供了合法性基础,也进一步削弱了英国在北美的政治影响力。

Remove ads

五月十五日弁言

在1776年5月初,大陆会议正激烈辩论是否应公开宣告独立。当时的背景是,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已公开拒绝与殖民地和解,并雇用外国佣兵前往镇压叛乱。此举被许多殖民地领导人视为敌对行动,使得继续效忠王室显得不合时宜。为了应对这一局势,会议照例委任一个小组负责起草一份弁言,说明即将提出之议案的目的。此前言由来自马萨诸塞的约翰·亚当斯负责起草。

亚当斯撰写的“弁言”明确指出,既然英王已拒绝与殖民地和解,并动用外籍军队对付北美人民,则所有以英王权威为基础的政治制度都应被完全废除。此一表述实际上是在鼓励那些仍由英国贵族代表或亲英势力掌控的殖民地,尤其是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推翻现行政府体制,建立以民众权利为基础的政权。因此,这份前言不仅具有政治宣言的性质,亦被亚当斯视为事实上的“独立宣言”,尽管当时尚未正式宣布与英国决裂。经过数日辩论后,大陆会议于5月15日通过此“前言”,但该决议未获一致同意,四个中部殖民地投下反对票,马里兰代表团更以抗议为由退出会议。这显示,即使到了1776年5月中旬,北美各殖民地对是否应彻底脱离英国仍存重大分歧。

Remove ads

李氏决议文

在通过五月十五日弁言同一天,在弗吉尼亚殖民地举行的弗吉尼亚大会英语Virginia Conventions上通过了一项决议,正式授权其在大陆会议中的代表提出一项动议,建议会议宣告十三个殖民地为“自由独立的州”,并解除其对英国国王与议会的一切效忠义务。这项指令不仅表达了弗吉尼亚的政治立场,也促使大陆会议采取更明确的行动。依据弗吉尼亚大会的授权,来自该殖民地的代表理查德·亨利·李于6月7日在大陆会议上提出一项三部分的动议。这项动议后来被称为《李氏决议文》(Lee Resolution),其内容包括:第一,宣告殖民地为自由独立的州;第二,建议与外国缔结联盟;第三,建议制定一部殖民地之间的邦联条款。该动议由约翰·亚当斯附议。《李氏决议文》的第一部分,即独立条款,是其中最核心的部分,明确指出:“决议:这些联合殖民地现在是,并且理当是,自由而独立的州;它们解除对英国王室的一切效忠义务,并应完全终止与大不列颠之间的所有政治联系”(Resolved, that these United Colonies are, and of right ought to be, free and independent States, that they are absolved from all allegiance to the British Crown, and that all political connection between them and the State of Great Britain is, and ought to be, totally dissolved.)。这一主张标志着美利坚殖民地首次以正式提案方式在官方场合提出脱离英王统治的意图。

然而,《李氏决议文》并未在会议上立即获得通过。许多代表虽然承认与英国的和解已几近无望,但仍对立即宣布独立持保留态度。他们认为,若不先争取外国援助,独立可能会陷入孤立无援的困境,因此主张推迟宣布。同时,部分殖民地代表尚未获得本地政府授权,无法就独立案进行表决。例如,宾夕法尼亚、特拉华、新泽西、马里兰与纽约的代表处境便较为尴尬,有些人甚至威胁若强行通过该案将退出会议。在此情况下,大陆会议于6月10日决定将对该案的进一步讨论延后三周。在这段时间内,会议决定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起草一份正式的独立宣言,以便未来若《李氏决议文》获得通过,可立即予以公布。这项决定最终促成了《独立宣言》的撰写,由托马斯·杰斐逊主笔,并由约翰·亚当斯与班哲文·富兰克林等人协助修改。

Remove ads

逐步统一立场

历经数月的辩论与政治角力,各殖民地逐渐整合立场,推动一项正式的独立宣言。1776年6月14日,康涅狄格殖民地议会正式指示其代表向大陆会议提出独立主张。翌日,新罕布什尔与特拉华两地的议会亦明确授权其代表支持独立,标志着北部诸殖民地态度的逐步统一。宾夕法尼亚则经历了一场政治上的转折,当地亲英派与主张独立派的矛盾日益尖锐,最终导致殖民议会解散。6月18日,在托马斯·麦基恩英语Thomas McKean的主导下,由地方委员会组成的新政治机构授权宾夕法尼亚代表支持独立,终于改变了该殖民地在大陆会议中的立场。新泽西早于1776年1月起由临时殖民地议会接管行政权。6月15日,该议会决议,皇家总督威廉·富兰克林(班哲文·富兰克林之子)为“国家自由的敌人”,并将其逮捕。同月21日,新泽西议会选出新代表赴大陆会议,并明确赋予他们支持独立的全权,成为推进独立阵营中的新成员。

然而,至6月底,十三个殖民地中仍有马里兰与纽约尚未授权其代表支持独立。马里兰代表早前因不满亚当斯的五月十五日弁言而退出大会,并将是否支持独立的决定交回安纳波利斯大会英语Annapolis Convention (1774–1776)处理。5月20日,安纳波利斯大会明确拒绝亚当斯的主张,并指示代表继续反对独立。不过,代表塞缪尔·蔡斯回到马里兰,在当地诸多县议会与民间决议支持独立的压力下,最终说服安纳波利斯大会改变立场。6月28日,马里兰正式指示其代表支持独立,使大陆会议中再无公开反对者。

纽约的情势则较为特殊。6月8日,大会辩论李氏决议文期间,纽约殖民地议会告知其代表暂勿表态。至6月30日,随着英军逼近纽约市,该议会被迫撤离,并中止运作直至7月10日。由于未能重新召开与发出明确指令,纽约代表在关键表决期间仍未获得授权。但尽管如此,他们未公开反对会议的决定,选择默许同僚的行动。

至此,大陆会议内部的主要障碍已基本清除。十三个殖民地中十二个明确支持独立,第十三个虽未正式授权,亦未强烈反对,为通过《独立宣言》创造了足够的政治共识。这一切都发生于1776年6月底至7月初的短短数周之间,标志着英属北美殖民地走向完全决裂、建立新政体的决定性转折点。

起草与修改过程

1776年6月11日,大陆会议任命了一个五人委员会,负责起草独立宣言。这个五人委员会包括马萨诸塞的约翰·亚当斯、宾夕法尼亚的班哲文·富兰克林、弗吉尼亚的托马斯·杰斐逊、纽约的罗伯特·李文斯顿以及康涅狄格的罗杰·谢尔曼。虽然该委员会并未留下正式会议纪录,导致后人对于具体起草过程存在一些不确定性,日后亚当斯与杰斐逊各自撰写的回忆录内容也有所出入,但历史学界普遍认为,委员会先就文件的基本架构进行讨论,随后决定由托马斯·杰斐逊撰写初稿。委员会成员普遍认为,亚当斯应为此文件执笔,但亚当斯坚持推举杰斐逊。他认为杰斐逊的文笔优美,且他本人在会议中已是众所瞩目的领导人物,由杰斐逊出面更为适宜。亚当斯承诺会在撰写过程中给予协助,这一提议最终获得通过。

杰斐逊于6月11日至28日期间,几乎在孤立状态下完成初稿。他当时租住在费城市场街英语Market Street (Philadelphia)700号的一栋三层建筑物的二楼,距离今日的独立厅不远。鉴于大陆会议日程繁忙,杰斐逊可用于写作的时间实际并不多,根据各方推测,他很可能在短时间内快速完成了草稿。杰斐逊的文笔明显受到了启蒙思想家的影响,尤其是约翰·洛克与《常识》一书作者托马斯·潘恩。文件初稿完成后,他邀请其他四位委员提供意见,并根据他们的建议作出一些文字修订,富兰克林一人即至少修订其中48处。及后杰斐逊据此誊录一份修订版。最终版本于6月28日提交给大会,标题为《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在大陆会议中所作之宣言》(A Declaration by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in General Congress assembled)。

6月28日当天,大陆会议决议让这份草案“搁置于桌面上”,随后展开为期数日的审查与修改。会议对杰斐逊的原稿进行了大幅度编辑,删减了大约四分之一的内容,主要包括冗赘语句的简化、文句结构的改善,以及删除某些政治敏感段落。其中最具争议的是杰斐逊指责英王乔治三世将奴隶制度强加于殖民地的段落。该段落最终被删除,主要是为了安抚来自南卡罗来纳与乔治亚这两个以奴隶贸易为重心的州份。杰斐逊后来在其自传中提到,这段对奴隶制度的谴责之所以被删,不仅是为了南部州,也因为北部部分州份对此表示赞同。虽然北方人民奴隶拥有量不高,但在奴隶贸易中却也扮演了不小的角色。杰斐逊对修改结果表示遗憾,认为他的原稿被“肢解”,但如其传记作家约翰·弗林所言,最终版本仍是“一份能够感动当时与后世的庄严文件”。

7月1日,大陆会议进入更为关键的阶段,转为全体委员会方式进行讨论,由弗吉尼亚的本杰明·哈里森主持。会上再次对李氏决议文展开辩论。约翰·迪金森再次提出反对,认为在未获得外国盟友及尚未完成邦联条款之前不宜贸然宣布独立。亚当斯则发表长篇演说,重申独立的必要性与正当性。经过一整天的激辩后,大会进行表决。依惯例,每个殖民地有一票表决权,由该地代表成员投票决定立场。宾夕法尼亚与南卡罗来纳反对决议;纽约代表未获得新授权,因此选择弃权;特拉华州未能投票,因为该州代表意见分歧,托马斯·麦基恩赞成但乔治·里德英语George Read (American politician, born 1733)则反对。其余九个殖民地赞成决议,意味着李氏决议获得全体委员会通过,但尚需进一步提交至大会正式表决。为求一致性,南卡罗来纳的爱德华·拉特利奇提议延后正式表决至翌日。

7月2日,南卡罗来纳改变立场投下赞成票。宾夕法尼亚的约翰·迪金森与罗伯特·莫里斯英语Robert Morris (financier)选择弃权,让其余三票对二票支持独立。特拉华则因凯撒·罗德尼英语Caesar Rodney及时赶回,投下关键一票,打破僵局。纽约代表则仍未获得合法授权,只能再次弃权。7月2日,大会以十二票赞成、一票弃权通过《李氏决议文》,正式宣告北美十三个殖民地与大英帝国政治关系的中止。翌日,亚当斯在致妻子的信中写道,他相信这一天将成为后世最重要的国庆节,应以“庄严的宗教仪式、盛大的游行、游戏、烟火与钟声”来庆祝。他未料到,美国人民后来选择以7月4日,即《独立宣言》正式通过之日作为国庆。

随后,大陆会议转向审议五人委员会所提交的宣言文本。在接下来几日内,会议再次针对文句进行修改,包括删除近四分之一的内容,以强化其逻辑与表达。7月4日,《独立宣言》最终定稿并送往印刷。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原始印刷版本与最终的正式誊写本(engrossed copy)存在一处显著不同,即文件标题后来加入“一致”(unanimous)一词。这一改动源于7月19日的国会决议,“决议,将4日通过的《独立宣言》清晰地誊写在羊皮纸上,标题和格式均为《美利坚十三个联合邦一致宣言》,誊写完毕后,须由每位国会议员签署。到了7月9日,在7月2日当日未投票的纽约议会正式追认《独立宣言》。

Remove ads

宣言签署过程

《独立宣言》于1776年7月4日由大陆会议正式通过,并由会议主席约翰·汉考克签署,这一天也成为美国的国庆日。然而,《独立宣言》的签署并非所有代表在当天一次完成,而是一个分阶段、历时数周甚至数月的过程。根据当时的记录,汉考克于7月4日即在由书记官誊写出的正式文本上签名,但其他代表并未在当天立即签署。历史学家后来普遍接受托马斯·麦基恩的说法,他指出许多后来的签署人实际上当时尚未到场,甚至有些人在那时尚未被选为会议代表。麦基恩在1796年公开质疑整体签署日期,强调大多数代表实际上是在8月2日才完成签署。

本杰明·拉什于1811年写信给约翰·亚当斯时,描述了8月2日签署的情景。他笔下将这个场景形容为“沉思而庄严的静默”,所有代表被一一点名后轮流上前签字。每位代表都明白,签下这份文件可能等于签下了自己的死刑令,几乎所有人都面色凝重,气氛肃穆。他回忆当时唯一打破沉重气氛的,是弗吉尼亚的本杰明·哈里森与马萨诸塞的埃尔布里奇·盖里之间的一段幽默对话。哈里森身形魁梧,而盖里体态轻盈,他对盖里笑说:“当我们因为这事被绞死时,我会比你快些上天堂,因为我沉重的身体会迅速断气,而你则可能在空中再漂一两个小时才会死。”这段话引起短暂的微笑,但随即又恢复了严肃的气氛。最终,共有五十六位代表在《独立宣言》上签名,其中包括后来成为总统的约翰·亚当斯和托马斯·杰斐逊。不过,最广为人知的签名是约翰·汉考克那豪迈而巨大的署名。汉考克的签名位于文件最上方、最显眼的位置,后来更成为“签名”的代称。根据流传甚广但真实性存疑的说法,汉考克签完后表示:“英国内阁不需要戴眼镜也能看到这个名字”(The British ministry can read that name without spectacles.)。另一版本则是他说:“好了!我猜乔治国王一定看得见这个了”(There! I guess King George will be able to read that!)。

关于签署当日还有一段后来被广泛流传的传说。据说汉考克签署后语带讽刺地说:“我们现在必须团结一致一起被吊死了。”本杰明·富兰克林则风趣地回答:“没错,我们的确必须团结一致被吊死,否则我们就会一个个分开地死去。”这句话首次见于1837年伦敦的一本幽默杂志,其历史真实性虽不确定,但已成为美国政治语言中的经典讽刺名言。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使用于《独立宣言》签署的辛氏墨台,十一年后也被用于1787年《美国宪法》的签署仪式。

Remove ads

发布及各方反应

1776年7月4日,第二次大陆会议一致通过了《独立宣言》的最终文本。当日晚间,一份手写副本被送至费城的印刷商约翰·邓拉普英语John Dunlap(John Dunlap)的印刷所。他在整晚印制了大约200份大型单页版英语Broadside (printing),供分发之用。用作印制参考的原始版本如今已不复存在,可能是托马斯·杰斐逊手写的一份副本。

最初的公开宣读活动于7月8日中午同时在三地举行: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独立宫(由约翰·尼克松英语John Nixon (financier)宣读)、新泽西州特伦顿以及宾夕法尼亚州伊斯顿。《宾夕法尼亚晚报英语The Pennsylvania Evening Post》在7月6日成为第一家刊登《独立宣言》的报纸。不久后,德文翻译版也于7月9日前在费城出版。《宣言》接着迅速在十三个殖民地间广为流传与公开诵读。大陆会议主席约翰·汉考克将一份印刷本寄给乔治·华盛顿将军,指示他依自己判断以最适当的方式,在军队前线宣读这份文件。7月9日,华盛顿在纽约市向他的部队宣读了《独立宣言》,当时数千名英军正在停泊于港口的船舰中。会议与华盛顿希望这份宣言能激励士气,并鼓舞更多人参军。宣读过后,许多城市的民众纷纷毁坏象征王权的标志与雕像。纽约市一座英王乔治三世的骑马铜像被拉倒,其制部件随后被熔化制成子弹

英军方面首次接触《独立宣言》的场合,相传是在纽约史泰登岛玫瑰与王冠酒馆英语Rose and Crown Tavern(Rose and Crown Tavern),由何奥将军亲自聆听。北美地区的英国官员也将副本送往大不列颠,并自8月中旬起在英国各报刊中公开刊载。至9月中旬,《独立宣言》已传至弗洛伦斯华沙瑞士则于10月刊出德文译本。首份送往法国的副本在中途遗失,直到1776年11月第二份才成功抵达。透过驻伦敦的俄国代办尼基塔·伊万诺维奇·帕宁的电文,俄国于8月13日收到消息。而葡属美洲英语Portuguese America的讯息来源,则是曾在法国尼姆与杰斐逊会面的巴西医学生若泽·若阿金·马亚·巴巴尔霍(José Joaquim Maia e Barbalho)。尽管西班牙美洲殖民地当局禁止散发《独立宣言》,但该文件仍在西属美洲广泛传播与翻译。委内瑞拉的曼努埃尔·加西亚·德塞纳、哥伦比亚的米格尔·德庞博、厄瓜多尔的比森特·罗卡富埃尔特,以及来自新英格兰的理查德·克利夫兰与威廉·谢勒等人,直到1821年将《独立宣言》及《美国宪法》传至智利克里奥尔人社群及墨西哥印第安人社会。

英国政府方面,时任诺斯内阁并未发表正式声明回应《独立宣言》,而是秘密指派大律师约翰·林德英语John Lind (barrister)(John Lind)撰写一本名为《回应美国国会之宣言》(Answer to the Declaration of the American Congress)的出版物。这本小册子质疑《宣言》内容的正当性,其中部分章节由哲学家杰里米·边沁匿名撰写,抨击“自然权利”的概念,边沁稍后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也重申这些观点。英国保王党人强力批评《独立宣言》的签署者,认为他们高喊“生命、自由与追求幸福”的理念,却未将此原则应用于非洲裔美国人。前马萨诸塞总督托马斯·哈钦森也出版了反驳之作,主张美国革命是由一小撮一心追求独立的阴谋者所操纵,并将原本忠于英王的殖民地民众诱导成为叛军。与此同时,忠于英王的势力亦试图表达立场。1776年11月底,由纽约地区忠诚派组成的一群共计547人,在曼哈顿弗朗萨斯客栈签署了《依附宣言》(Declaration of Dependence),表明他们对王室的效忠。

林德与哈钦森的著作皆针对《独立宣言》的多项论点提出挑战,特别是其在奴隶制度方面的矛盾。他们质疑,一群拥有奴隶的国会议员,何以在不释放奴隶的情况下宣称“人人生而平等”。事实上,部分革命者亦以行动表达对平等理念的信仰。《独立宣言》签署人之一、曾参与独立战争威廉·惠普尔英语William Whipple,便因革命信念而释放了他的奴隶普林斯·惠普尔英语Prince Whipple。独立战争后的数十年间,其他奴隶主也陆续释放奴隶。1790至1810年间,美国上南部自由黑人英语Free Negro比例由不到百分之一增至8.3%。北方各州则自战争初期起陆续推行废奴政策,至1804年全数完成。

复写本与副本

1776年7月4日,大陆议会决议采用本宣言,其手写初稿由议会主席约翰·汉考克与秘书查尔斯·汤森签署后,即送往数个街口外的约翰·当列普(John Dunlap)印刷厂印制。当晚即产出150至200份的印刷本,今称当列普单面印刷版(Dunlap broadside)。其中一份于七月六日送达乔治·华盛顿将军手中,他于七月九日对驻扎于纽约的部队宣读。尚存的25份当列普单面印刷版为本宣言最古老之现存版本。手写原稿今已不存。

7月19日,大陆议会裁示,手抄誊录一份印刷版的宣言以供与会代表签署。这份抄本的原稿由提摩西·梅拉克在议会秘书之协助下,大字正体誊录而成。大部分与会代表于1776年8月2日签署本宣言,依据各人所代表的殖民州之地理位置,由北而南排序。数名代表因未出席会议,须于日后补行签署,其中有两名代表甚至根本没有签署。后来才加入大陆议会的代表们允获补签,最终共有56名代表签署本宣言。这份原稿今展示于国家档案署。

Thumb
约翰·杜伦巴尔之名画常遭误解为独立宣言签署人之群像,但实为五人小组上呈大会其成果。

1777年1月18日,大陆议会裁示,本宣言应更广为传布。经由玛丽·凯瑟琳·高达德制作第二份手抄本。第一份手抄本上仅列出汉考克与汤森的姓名,第二份手抄本方列明所有的签署人。

1823年,印刷专家威廉·史东衔国务卿约翰·昆西·亚当斯之命,制作与原件毫无二致之雕版印刷本。史东使用湿墨转印法,即湿润原件之表面,并将原件上的部分油墨转印至一片铜质平板上。该铜质转印板后经蚀刻,用以反复压印,制作副本[3]。1776年制作的原稿因十九世纪时的不当保存而历尽风霜,史东的雕版印刷本反而成为现代重制品的基础[4]

1776年7月6日至8日,本宣言由宾夕法尼亚的史坦因与西斯特(Steiner & Cist)译为德语,印刷成单面不折叠的形式[5]

宣言签署人

大字正体誊录本上最先签署,也是最出名的签署者为会议主席约翰·汉考克。签署人中的托马斯·杰斐逊约翰·亚当斯后来当选总统。当时爱德华·拉特利奇为最年轻的签署人(26岁),本杰明·富兰克林最年长(70岁)。

56名签署宣言的与会代表依所代表的殖民州之地理位置罗列于后(由北而南)[6]

政治哲学思想

由托马斯·杰斐逊主笔的《独立宣言》,作为一份宣告十三个殖民地脱离英国统治的政治文件,在撰写之初即被定位为支持革命之“美国人民心声”的反映,而非全然原创的创作。杰斐逊于1825年回顾时曾明言,这份宣言的目的在于表达一种普遍被接受的政治理念,以符合当时历史时刻所需的精神与语气。杰斐逊撰写《独立宣言》的最直接参考来源,是他本人于1776年6月为《弗吉尼亚宪法英语Constitution of Virginia》起草的序言,以及乔治·梅森起草的《弗吉尼亚权利宣言》。后者的第一条即宣称:“所有人都是生来同样自由与独立的,并享有某些天赋权利,当他们组成一个社会时,他们不能凭任何契约剥夺其后裔的这些权利;也就是说,享受生活与自由的权利,包括获取与拥有财产、追求和享有幸福与安全的手段”。这段文字与《独立宣言》中关于人权的论述有着极为接近的语调与结构,显示梅森的思想对杰斐逊有直接影响。

而梅森本人的灵感来源,则可以追溯至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该法案结束了詹姆斯二世的专制统治,奠定了议会至上的原则。在美国革命期间,许多殖民地人士将英国的《权利法案》视为一种合法推翻不正当君主统治的范式。除了英国的传统,历史学界也曾提出如1320年的苏格兰阿布罗斯宣言》与1581年的荷兰独立宣言》等文献作为潜在模型。然而,这些主张逐渐被主流学者所质疑,特别是荷兰《独立宣言》的影响力,学者如保琳·梅尔(Pauline Maier)与大卫·阿米蒂奇(David Armitage)都认为证据不足,认为其对杰斐逊的启发并不明确。

政治思想层面而言,《独立宣言》受多位启蒙时代思想家的影响。最为人熟知的是英国政治哲学家约翰·洛克。洛克在《政府二论》中提出的自然权利社会契约政府正当性理论,深深影响了美国殖民地的政治思想。杰斐逊曾将洛克誉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的自由主义哲学被许多美国人视为政治信仰的根本。1922年,历史学家卡尔·洛特斯·贝克尔英语Carl L. Becker指出,《独立宣言》的语言和架构与洛克的某些句子几乎如出一辙,特别是对于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个人的生命、自由与财产这一命题,在宣言中有明确呼应。

然而,也有学者对此提出异议。1937年,历史学家雷·福雷斯特·哈维(Ray Forrest Harvey)主张瑞士法学家让·雅克·伯雷曼奎对杰斐逊有更明显的影响。他指出,《独立宣言》中使用“追求幸福”而非洛克所用的“财产”,是两人哲学分歧的表现。伯雷曼奎的政治思想倾向自然法与道德理性,与洛克的财产权重心有所不同。此外,部分学者认为应该从共和主义的视角来看待《独立宣言》的哲学背景,而非单一锁定在古典自由主义。例如历史学家盖瑞·威尔斯英语Garry Wills(Garry Wills)主张杰斐逊的写作灵感更多来自苏格兰启蒙时期的思想家,如弗朗西斯·赫奇森,而不是约翰·洛克。赫奇森强调“幸福”作为道德行动的目的,这可能更贴近杰斐逊文本中的表述。不过,威尔士的观点也受到其他学者的强烈质疑,认为其过度推论,缺乏直接文本依据。

另一种诠释则来自法律史的角度。法律历史学家约翰·菲利普·瑞德(John Phillip Reid)指出,人们对《独立宣言》中政治哲学的重视是被误导的,《独立宣言》与其说是一部哲学文献,不如说是一份法律起诉状,是对乔治三世国王违反殖民地宪政权利的控诉。他认为这份文件的形式与精神更接近1550年的《马格德堡信条英语Magdeburg Confession》(Magdeburg Confession),该信条以多步骤的法律程序正当化对神圣罗马皇帝查理五世的反抗,这一法律理论如今被称为“次级官员原则”(doctrine of the lesser magistrate),即地方政权在面对违法统治者时有合法抵抗的义务。

此外,亦有学者从国际法角度去分析《独立宣言》。历史学家大卫·阿米蒂奇英语David Armitage (historian)强调,《独立宣言》在其国际法律定位上的功能。他指出,当时最具权威的国际法著作《万国律例》(The Law of Nations)作者瓦特尔(Emmer de Vattel)认为,独立是主权国家的一项根本特征。根据这一理论,美国要在国际社会特别是欧洲列强获得合法承认,必须明确向世界表达自身已不再依附于英国。因此,《独立宣言》的核心功能之一,是对外昭示美国的主权地位,而非仅仅向本土或国王提出控诉。本杰明·富兰克林甚至曾指出,瓦特尔的著作是大陆会议成员“人手一册”的参考资料。

宣言本文之注解

独立宣言之本文可分为五个章节:序文、前言、控诉英王乔治三世、谴责英人以及总结。(但独立宣言本文中并没有这五个章节的标题。)

序文

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大陆会议
美利坚十三个联合邦一致通过的宣言

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自然神明,取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时,出于对人类公义的尊重,必须宣布他们不得不独立的原因[2]

前言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则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只要破坏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新政府;新政府赖以奠基的原则,得以组织权力的方式,都要最大可能地增进民众的安全和幸福。的确,从慎重考虑,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改变成立多年的政府。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来恢复自身的权益。但是,当政府一贯滥用职权、强取豪夺,一成不变地追逐这一目标,足以证明它旨在把人民置于绝对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2]

控诉

这就是这些殖民地过去逆来顺受的情况,也是它们现在不得不改变以前政府制度的原因。当今大不列颠国王的历史,是一再损人利己和强取豪夺的历史,所有这些暴行的直接目的,就是想在这些邦建立一种绝对的暴政。为了证明所言属实,现把下列事实公正地向世界宣布。

他拒绝批准对公众利益最有益、最必要的法律。

他禁止他的总督们批准急需和至关重要的法律,要不就把这些法律搁置起来暂等待他的同意;一旦这些法律被搁置起来,他就完全置之不理。

他拒绝批准允许将广大地区供民众垦殖的其他法律,除非那些人民情愿放弃自己在立法机关中的代表权;但这种权利对他们有无法估量的价值,只有暴君才畏惧这种权利。

他把各地立法机构召集到既不方便、也不舒适且远离公文档案保存地的地方去开会,其唯一的目的是使他们疲于奔命,顺从他的意旨。

他一再解散英语Legislative session各殖民地的议会,因为它们坚定果敢地反对他侵犯人民的各项权利。

在解散各殖民地议会后,他又长时间拒绝另选新议会。但立法权是无法被取消的,因此这项权力已经回到广大人民手中并由他们来行使;其时各邦仍然险象环生,外有侵略之患,内有动乱之忧。

他竭力抑制各殖民地增加人囗,为此,他阻挠《外国人归化法律英语Plantation Act 1740》的通过,拒绝批准其他鼓励外国人移居各邦的法律,并提高分配新土地的条件。

他拒绝批准建立司法权力的法律,藉以阻挠司法公正。

他控制了法官的任期、薪金数额和支付,从而让法官完全从属于他个人的意志

他建立多种新的衙门,派遣蝗虫般多的官员,骚扰我们人民,并蚕食民脂民膏。

在和平时期,未经我们立法机关的同意,他就在我们中间驻扎常备军。

他使军队独立于民政权力之外,并凌驾于民政权力之上

他同一些人勾结,把我们置于一种与我们的体制格格不入、且不为我们的法律认可的管辖之下;他还批准这些人炮制的假冒法案,来达到下述目的:

在我们这里驻扎英语Quartering Acts大批武装部队;

用假审讯来包庇他们,使那些杀害我们各邦居民的谋杀者逍遥法外;

切断我们同世界各地的贸易;

未经我们同意便向我们强行征税

在许多案件中剥夺我们享有陪审团的权益;

编造罪名把我们递解到海外去受审。

在一个邻近地区[7]废除英国法律的自由制度,在那里建立专横政府,并扩大它的疆界,企图使之迅即成为一个样板和得心应手的工具,以便向这里的各殖民地推行同样的专制统治;

取消我们的特许状,废除我们最宝贵的法律,并且从根本上改变了英语Massachusetts Government Act我们的政府形式;

中止我们自己的立法机构,宣称他们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为我们立法。

宣布英语Proclamation of Rebellion我们已不在他的保护之下,并向我们开战英语Prohibitory Act,从而放弃了这里的政权。

他在我们的海域大肆掠夺,蹂躏我们的海岸,焚烧我们的市镇,残害我们人民的生命。

此时他正在运送大批外国佣兵来完成屠杀、破坏和肆虐的勾当,这种勾当早就开始,其残酷卑劣甚至在最野蛮的时代也难出其右。他完全不配做一个文明国家的元首。

他强迫在公海被他俘虏的我们公民同胞充军英语Impressment,反对自己的国家,成为残杀自己朋友和亲人的刽子手,或是死于自己朋友和亲人的手下。

他在我们中间煽动内乱,并且竭力挑唆那些残酷无情的印第安人来杀掠我们边疆的居民。众所周知,印第安人的作战方式是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格杀勿论。

在这些压迫的每一阶段中,我们都曾用最谦卑的言辞请求救济,但我们一再的请愿求所得到的答复却是一再的伤害。这样,一个君主,在其品行格已打上了可以看作是暴君行为的烙印时,便不配做自由人民的统治者[2]

谴责

我们不是没有顾念我们英国的弟兄。我们一再警告过他们,他们的立法机关企图把无理的管辖权横加到我们的头上。我们也提醒过他们,我们移民并定居来这里的状况。我们曾经呼唤他们天生的正义感和侠肝义胆,我们恳切陈词,请他们念在同文同种的份上,弃绝这些必然会破坏我们彼此关系和往来的无理掠夺。对于这种来自正义和基于血缘的呼声,他们却也同样置若罔闻。迫不得已,我们不得不宣布和他们分离。我们会以对待其他民族一样的态度对待他们:战时是仇敌,平时是朋友[2]

总结

因此,我们,集合在大陆会议下的美利坚联合邦的代表,为我们各项正当意图,吁请全世界最崇高的正义:以各殖民地善良人民的名义并经他们授权,我们极为庄严地宣布,这些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是名正言顺地成为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它们解除效忠英国王室的一切义务,它们和大不列颠国家之间的一切政治关系从此全部断绝,而且必须断绝;作为自由独立的国家,它们完全有权宣战、缔和、结盟、通商和采取独立国家理应采取和处理的一切行动和事宜。为了强化这篇宣言,我们怀着深信神明保佑的信念,谨以我们的生命、财富和神圣的荣誉,相互保证,共同宣誓[2]

草稿与定稿之异同

本宣言于采用前经三次修订:

  1. 杰斐逊之初稿[8]
  2. 杰斐逊之初稿经富兰克林与亚当斯之修订[9]五人小组上呈大会之文告。(1776/6/28)
  3. 经大会审订之最终版本[10](1776/7/4)

杰斐逊之初稿谴责奴隶交易(“他从事残酷之战争压制人类之天性,侵犯人身之生命与自由二项未侵犯他者之人最神圣之权,俘虏他们并奴役于地球另一端,或于运送过程中悲惨地死去。这种海盗般的战争,即使异教政权也会不齿的行径,就是这个大不列颠基督徒国王的战争。”),后大会删除,因谴责不列颠人民与国会之部分过于冗长。杰斐逊说:

分析

历史影响

有观点认为美国独立宣言受1581年荷兰共和国独立宣言之影响,吁求誓绝[12]苏格兰王国于1320年的阿布罗斯宣誓(Declaration of Arbroath)作为史上第一次的独立宣言,毫无疑问也具有影响力。杰斐逊个人曾制作弗吉尼亚人权宣言,于1776年见采。

哲理背景

独立宣言受美国共和主义精神所影响,即以之为自由权之基本架构。另外,宣言中也反映启蒙时代的哲学,包含自然法自决、与自然神论等观点。宣言中的理想,甚至其中一些片断,直接引用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之著作,尤其是其以“文明政府之真实起源、范畴、与终结之各项专论”为题之政府二论。于其论文中,洛克拥护由受统治者成立政府之信念。洛克写道,人类拥有天赋人权。其他独立宣言所受到的影响包括阿尔杰农·西德尼之演讲与著作天助自助者,以及托马斯·潘恩。据杰斐逊之理念,独立之目的为“非为寻找前此未有之新原则,或新论述......而是置事物之常理于世人眼前,以简洁之语句搏取赞同,并使之以我等受迫之立场自我判断。”

实际影响

若干史家相信独立宣言曾用以作为宣传工具,即美国人尝试为其叛英行为立说,以说服不愿起事之殖民地加入,并对可能施以援手之外国建立正当性。独立宣言亦曾用以结合大陆议会之成员。大多数签署人都明白自己签的是与革命事业成功与否息息相关的生死状,而本宣言缩短革命与成功之距离。(或如班哲明法兰克林所挖苦的:“我等而今务须生死与共,否则定遭各别处决。”("We must all now hang together, or we will all surely hang separately.")

对其他文告之影响

独立宣言包含多名开国元勋之基本理念,其中若干日后获编入美国宪法中。1848年赛尼卡福尔斯会议伊丽莎白·凯迪·斯坦顿的《感性宣言英语Declaration of Sentiments》以此为蓝本。日后越南罗得西亚等国之独立宣言亦本诸于此。在美国,独立宣言经常为日后之政治性演说所引用,如亚伯拉罕·林肯盖茨堡演说,与马丁·路德·金博士之著名演说《我有一个梦》。

独立宣言也激励了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即法国大革命中的根本宣言之一。

大众文化

音乐剧

〈音乐喜剧〉:(及1972年据此改编的电影)《1776》虚构了独立宣言产生之过程(但符合若干史实)。但是,内容述及若干政治政议,例如:反对终结奴隶制度如何差点使本宣言不获采用。 1972年电影上映时应尼克松总统要求删除了与奴隶制度相关的 "Cool, Considerate Men"一曲,尼克松认为该歌曲会对当年共和党大选产生不利影响。实际上电影到大选结束后才公映。2003年出版的修复版DVD将此曲加回片中,使得本片分级由G(大众级)进入PG(普通辅导级)。

电影

国家宝藏》:2004年上映,以独立宣言为主要线索。本片由尼古拉斯·凯奇黛安·克鲁格主演,讲述了独立战争期间,共济会在独立宣言背面用隐形墨水记录了一笔巨大宝藏的相关线索,尼古拉斯·凯奇饰演的本·盖茨为了不让独立宣言及宝藏落入西恩·宾饰演的反派伊恩及其手下手中,从国家档案馆中偷出独立宣言,进而与父亲和两位朋友所展开的一场惊心动魄的历险。

当幸福来敲门》:2006年,上映的电影亦借由引述独立宣言中所提之追寻幸福之权,延伸成为电影之主题。本片由威尔·史密斯及其子杰登·史密斯所主演,改编自美国贾纳理财公司(Gardner Rich & Co)行政总裁克里斯多佛·贾纳(Christopher Gardner)的真实故事,主要描述主角如何历经千辛万苦,最终出人头地获致幸福之励志故事。

迷思

独立宣言受种种迷思所环绕:

  • 因宣言上之日期为1776年7月4日,许多人因而相信这就是签署日。其实议会代表们大多于1776年8月2日签署。
  • 约翰·杜伦巴尔悬于美国国会山庄圆厅之名画,(因其标题)常遭误解为签署独立宣言之场景,而实为五人起草小组上呈其初稿。杜伦巴尔的画显示,大多数最后签署宣言之代表皆在场,其实他们从未有过画中所描绘之集会。
  • 自由钟并未为庆祝独立而鸣响过,而是用以召集当地居民于7月8日前往阅览本宣言,且并未因鸣响而裂。这一故事虚构自乔治·利帕所著之儿童读物《美国革命传奇》(Legend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自由钟实因于十九世纪早期成为废奴运动之象征而得名。

美国六十年代民权运动中的引用

六十年代,正值美国民权运动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当时著名的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就以独立宣言为理据,认为美国白人及政府应正视有色公民之权利。

相关条目

注脚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