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军事职务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简称国家军委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发布命令、公布军事法规、颁发勋章奖章纪念章时,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名义执行[1][2],但晋升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则以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名义发布[注 1]。国家军事委员会主席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国家中央军委主席由文官担任,依法不得授予军衔[注 2]。该职务根据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设立,前身为国防委员会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的连任届数在宪法并无限制。根据“党指挥枪”原则,这一职位惯例上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兼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合称“中央军委主席”。
Quick Fa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官邸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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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 |
官邸 | 中南海 玉泉山 |
机关所在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提名者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 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 |
任命者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全国人大会议选举结果 |
任期 | 5年(无连任限制) |
先前职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主席 |
首任 | 邓小平 |
设立 | 1982年12月4日 |
副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
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网站军委高层活动专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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